我们一惯的做法是只请示老板,其他人员一律不通知,避免有泄密,串供的风险,成案的关键在于稳准狠。
嫌疑人的上级领导是绝对不能提前通知的,甚至有些时候还需要做出一些迷惑性的安排来拖延公司人员知悉的时间。
为确保立案成案、有效震慑,报案前必定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证据,但最好不打草惊蛇,有利于立案前预查顺利开展和隐秘布控。
如果有其他待观察人员,抓捕本次嫌疑人后也可适需要适时放出一些风声,有时候也是实施后续调查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