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但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过评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确定。如无法采用上述方法确定盘盈固定资产成本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按照上述规定,该单位能够取得该批图书购入时开具的发票的,应当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确定其入账成本;如果无法取得购入发票但标注定价的,应当按照所标注定价的金额确定;没有发票也无法确定定价,但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到相同图书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法采用上述方法确定其入账成本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