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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导向指引县乡一体化基层财政内控
2014年09月12日

作为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财政与基层群众联系的纽带,作为各种公共政策、财政政策贯彻实施的最广泛财政主体,基层财政的健康、稳定、平衡及其运行过程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关乎国家财政整体运行质量,关乎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但是,基层财政管理现状与其肩负的使命相差甚远。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下称“《单位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基层财政有必要全面落实《单位内控规范》,重新整合基层财政管理体系,完善基层财政管理,探索现代基层财政制度建设,推动地方治理的有序、可持续发展。
 
“县乡一体化”是基层内控基础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笔者认为,“县乡一体化”财政管理是基层财政内部控制构建基础。“县乡一体化”基层财政管理模式就是县级财政统一管理监督县乡财政性资金。本着“效能优先”的原则,县乡财政作为统一的财政主体,对财政性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采用绩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县乡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方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安全,降低财政风险,增加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发生,使财政资金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这是值得推广的基层财政管理模式。
 
实施“风险导向”型基层财政内控框架
 
“县乡一体化”基层财政管理模式的实行,会暂时缓解乡镇财政的困境,但是,它会使其主体———县级财政承担更加艰难的管理责任。
 
笔者认为,应全面落实《单位内控规范》,建立基层财政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体系。而且,目前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实施“风险导向”型基层财政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是切合时宜的。
 
从目前来看,基层财政内部管理条件随着财政改革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好。县乡财政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并且锻炼了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财政队伍。随着行政领导公开考试选拔制度、公务员录入考试制度以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连年开展和会计基础工作的强化,该队伍还将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自2010年3月1日起,随着《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基层财政内部监督也逐步积累了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特别是现今我国党政系统树立的“提倡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更加有利于建设“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基层财政文化。这都为建立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基础。
 
重新整合基层财政管理体系
 
当前,应以县乡基层财政为主体,基于五要素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重新整合基层财政管理体系,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以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型内部控制为理念,按照单位战略管理要求,系统梳理财政业务流程,科学评估各环节、各业务事项的客观风险,逐个查找风险点,勾画基层财政关键风险点分布图,并针对潜在财政风险,合理配置组织资源,重新界定部门职能,量力分配部门风险管理责任,明确关键岗位职责,使整体风险得以合理分解。
 
二是以建立内控机制为目标,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业务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使部门业务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组织建设,提高基层财政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能力,使整个组织事事有适当的人员负责。建设完善沟通协调系统,各部门、各岗位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整体的抗风险合力。
 
三是在组织层面建立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合理保证基层财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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