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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4年04月14日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三家分公司: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分公司;十四家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新疆西建青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西建科研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昌吉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奎屯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阜康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西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伊犁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哈密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建新纪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卓越建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投资、公司治理、 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企业并购与重组、合同管理、科技与设计管理、市场与营销、站点管理、采购管理、法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本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合同与成本管理、收入与成本核算、采购管理、物资与设备管理、资金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技术指导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13 年,公司对内控测试底稿进行了修订,按照业务板块编制,突出核心业务特点,并确保评价标准与公司管理要求的一致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方式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分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
1. 专项监督
公司采取了企业内部自查、内部审计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多种方式,对二级分、子公司企业进行了内控测试。
2. 日常监督
在日常内部审计及各项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各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结果用于对内控测试结果进行修正。公司根据专项监督及日常监督结果,综合进行内控总体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
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是依据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指标进行判断,其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营业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利润潜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错报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潜在错报
总额的 1% 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
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
影响出发考虑。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应仍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控制中存在的、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来
确定。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
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机制不健全或导致重大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失效;
④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事项。
其他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对于一般缺陷,公司已要
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至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内控缺
陷已经整改完毕。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对于一般缺陷,公司
已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至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内
控缺陷已经整改完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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