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银行内部控制应达到如下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全面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审慎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有效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独立原则,即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因素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由以下五方面因素构成:
(1)内部控制环境。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分权制衡;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应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银行应对其业务和管理活动采取控制措施;应考虑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的业务运行特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并保持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
(4)信息交流与反馈。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应建立并保持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5)监督评价与纠正。银行应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对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价,董事会应采取措施保证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由于内部控制环境、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和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控能力与现代商业银行相比,仍有着较大的差距,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仍存在错误或片面认识。
1、在控制环境方面仍存在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偏差。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全面充分,重发展、轻管理,忽视内控管理,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造成了思想上的阻力。
2、内部控制的监督尚有不足。如产权制度改革仍然滞后,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所有权与经营权尚未真正分离,更缺乏对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公开的监督、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强有力的利益制衡机制,在内部稽核体制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状况。稽核机构独立性不充分,对于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决策权的管理人员)存在着控制盲点。
3、在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方面存在缺陷。各控制系统之间还存在着脱节现象,未能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全面控制存在着不均衡现象,影响了控制。由于动态控制比较薄弱。
4、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方面存在疏漏。表现在制度执行上,岗位自我约束机制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有些创新业务相关制度尚未建立就盲目运作。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互相监督制度执行上也存在脱节情况,这些都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