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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行连收8张罚单,内控违规是主因
2019年08月09日

财经网讯 8月6日,银保监局下发了对上海农商行的处罚公告,共计处罚200万元。其中4家支行办理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各罚款50万元,同时4名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直接责任人,各被处以五到十年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办理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办理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办理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支行办理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赵华力存在对上海农商行长宁支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作出禁止五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决定。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杜嘉杰存在对上海农商行崇明支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作出禁止十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决定。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吴启政存在对上海农商行崇明支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作出禁止十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决定。

        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施泰华存在对上海农商行崇明支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作出禁止五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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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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