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原市外经贸局援疆干部蒋碧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礼品并在扶贫项目审批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初,蒋碧辉在挂任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商经信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和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技术与服务贸易处副处长期间,收受喀什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所送礼金人民币5万元、价值人民币0.67万元的玉镯2只和折合人民币1万元的家具1套。2013年4月,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政府决定对疏附县广东商品城等重点项目的经营户进行运费补贴。蒋碧辉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喀什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虚构经营户等方式骗取补贴。2018年11月,蒋碧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
2.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蔡伟青监管失职问题。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时任从化市太平镇扶贫办主任蔡伟青在审核共星村米酒生产基地扶贫项目中,履行扶贫指导、监督工作不力,在共星村委会未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丈量、青苗清点且未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不认真审核把关,对共星村伪造有关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批准将扶贫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直至被巡察发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5月,蔡伟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增城区仙村镇十字滘村党支部原支部委员刘浩球截留私分扶贫慰问金问题。2015年2月,刘浩球在担任增城区仙村镇十字滘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协助仙村镇政府开展扶贫工作,经办发放扶贫“双到”资金款项给困难户和助学对象的职务便利,通过冒签《仙村镇2015年春节慰问活动签收表》和《仙村镇2015年春季助学金签收表》的方式,套取仙村镇政府拨付的2015年春节慰问金人民币8000元和2015年春季助学金人民币2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11月,区扶贫“双到”资金落实整改监督组第三小组对十字滘村扶贫“双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刘浩球怕被检查发现,主动拿出人民币10000元按标准将款项补发给村16名困难户和4名助学对象。2017年8月,刘浩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