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6月,集团审计监察中心按照年度计划,对分子公司进行审计,现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廉政文化行为的处罚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徽区域 1、杨某,在采购过程中,默许供应商关联报价,同时收取供应商红包,未按《廉洁公示制度》主动上交至集团审计监察中心,予以严重警告并扣罚5000元绩效奖金。 2、陈某某,在采购过程中,默许供应商关联报价,同时收取供应商红包,未按《廉洁公示制度》主动上交至集团审计监察中心,予以严重警告并扣罚3000元绩效奖金。 3、相关管理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 二、福建区域 1、徐某某,未向公司报备其同学作为公司供应商的情况,同时默许其同学关联报价,且其同学提供虚假印章进行投标,徐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公司廉政文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罚。 2、郑某某,未向公司报备其亲属作为公司供应商的情况,其行为已违反公司廉政文化,予以2000元经济处罚。 鉴于上述员工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退回不当所得,此次不予实名通报,暂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各位伙伴引以为戒! 座机:0591-88591613 手机:13313976160 邮箱:rhsjjczx@163.com 微信公众号:融汇互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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