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华中区域一项目公司总经理周某、副总经理陈某存在安排下属代打上下班考勤,虚报业务招待费、公车私用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周某、陈某提供虚假材料,阻碍审计检查。
此期间副总经理陈某正在申请内部转岗,调入华北另一项目公司任职,该公司总裁希望集团总部对陈某从轻处理。经董事局多位领导批示“不同意调动、严肃处理“,已对周某、陈某予以开除。
案例二
华东区域一项目公司采购员何某在采购行政办公用品时,未严格执行三家比价制度,且在审计发现异常时企图掩饰,后主动承认失误。公司对何某予以酌情处理,予以记过处分,采购经理徐某因管理失职,予以警告处分。
案例三
集团一职能中心拟对面试者江某发放副总经理的offer,但集团人力部门在例行背调时通过“反舞弊联盟黑名单”系统查到,江某在原单位深圳H地产集团”因虚假报销被开除“已列入联盟黑名单。由此集团人力与用人部门一致决定对江某不予录用。
来源:正威集团审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