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新形势下全省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10月14日,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及审计署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贵州审计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责任落实、工作机制、追责问责、工作保障等5大板块,从20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治已病、防未病,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结果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五个基本原则。
二是压实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链条。《意见》分别明确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政府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审计机关落实跟踪督促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强化联动协同责任,既分工明确,又协同联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机制。《意见》建立完善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督促检查机制、长效整改机制、结果公开机制、结果运用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重点整改部门、被审计单位及时就审计整改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调度整改情况,指导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总台账,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分台账”“双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动态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要从源头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性漏洞;要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运用机制,按要求向社会公告相关整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干部监督、考核、任用的参考和依据。
四是提出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追责措施。《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未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且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按期报送整改结果或报送整改结果失实等情况,各级政府、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拖延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以及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
五是强化了审计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涉及本地区重大审计事项的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有专人专班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将精准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快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审计整改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审计整改台账平台化、问题对账销号管理动态化、整改督促提醒及时化、台账问题运用多元化、整改研究分析综合化,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贵州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