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五类:
一是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贯彻执行“走出去”战略部署;有关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境外大额资金使用、佣金支付等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本运营的风险管控、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
二是利用外资情况审计。主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等政策措施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以及对外履约情况。
三是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审计。主要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购建、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四是对外援助资金审计。主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对外援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外援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情况。
五是接受委托对国际组织开展审计。主要根据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等机构的委托对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审计内容和标准以委托内容为准。(沈科言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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