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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风险与行为准则系列(2)——财务类舞弊典型案例
2020年04月10日

         本期通过一些案例来感受无处不在的风险以及带给我们的启示。

 

  案例一:空白合同&空白支票  

        某区域公司出现物业租售人员私自售卖车位的情况,但是业主拿出的合同却是印鉴真实有效的合同,让人大感费解。经调查得知,为了“工作便利”,项目上事先备了一些盖好章的空白合同,方便租售人员开展工作,谁知却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某区域财务审计中,发现了印鉴加盖齐全的空白支票,造成资金安全的极大风险。虽然这些空白支票锁在保险柜里,须知如果被人不当获取,随便填个数字,就能取走真金白银,让人细思极恐。

         无论是空白合同还是空白支票显然都是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做法,但是这些显而易见的违规做法却出现在检查当中,甚至引发不良后果。不得不让人感慨:比制定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

  案例二:挪用公司资金个人理财  

 

财务监管既包括在经营过程中

财务对公司各个部门各个流程环节的监管,

也包括对财务自身的监管。

 

如何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管作用?

 

企业所有涉及到资金的收支活动,

都必须通过财务进行,

严禁不通过财务办理手续就直接进行收支。

否则必然滋生舞弊行为。

 

         某区域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更换办公场所。行政综管小D在经办原办公楼转租过程中,擅自使用个人账户收取接手租赁该办公楼的某公司转让费50万元。该笔钱款并未及时纳入公司账户,而是用于公司账外支出。后小D乘无人监管之机,将20万元用于个人理财并获益。小D的行为系挪用公司资金行为。

        没有监管的行为或许能够带来一时的便利,但是却对公司财务制度造成严重伤害。长此以往,更是容易滋生腐败。

 

  案例三:虚假发票&自报自批  


     

        某次审计中发现一名员工出差的报销单中附有一本连号发票。事有蹊跷,一核查,竟是一本假发票。使用虚假发票是严重违规行为,如果报销事项虚假,那更是违法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者涉嫌犯罪。现在,旭辉已经采用了共享财务系统,发票通过系统自动验真,如果还有使用假发票的糊涂想法,奉劝赶紧放弃。

       某区域公司审计中发现,总经理本人几乎没有任何报销,后来得知该总经理所有报销均为下属代为发起报销,由总经理自行审批,对费用的真实性没有监督审核环节。

       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所以《旭辉集团责任追究制度》特别规定,对于费用报销不允许自报自批,自批个人报销的,所有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案例四:违规套取资金使用  

       在某城市公司的常规检查中发现,有多份合同涉嫌虚假立项,验收资料系不合规,且均已通过审批流程并已付款。经调查,系相关人员套取资金后形成小金库,用于项目一些零星开支。面对调查,经办人员振振有词,虽然是用虚假合同套取资金,但是钱款用于公没有用于私,何必追责?

       “小金库”是诱发舞弊的一个重大风险。私设“小金库”无论是否个人获益,在旭辉都是被禁止的行为。《旭辉集团责任追究制度》和《旭辉集团令行禁止事项》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公司资金谋取私利,禁止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违规套钱,私设小金库,”违者按违反军规“禁止挪用公款”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表现为以下类型:

1、经营收入和非经营收入不转入公司账户,形成账外资金;

2、以虚构业务、虚签合同、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公司费用,形成账外资金;

3、以其他形式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全体员工要做到以下三点

       1)经营收入和非经营收入必须转入公司账户;

       2)各类采购、营销合同支付与各项费用报销,业务发起部门应确保业务真实性,确保业务、合同、发票及资金“四流合一”;

       3)严守财务制度,对违规事项及时报告。

 

(文章来源:廉洁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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