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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案例之偷梁换柱
2020年07月08日

 采购审计案例概述

     1.发现疑点:审计组发现某公司钢材属于大宗原物料,基本价格公开透明,如此大额采购,为什么会到贸易公司采购?

 

    2.信息不一致,为什么?

    检查原始凭证“送货单”,送货单位为“鑫隆商贸有限公司”,而合同签约单位“越达有限公司”,为什么?

 

    3.业务时间不符合逻辑,为哪般?

    送货日期为2016年4月7日,早于二次询价日期2016年5月4日,因此也早于预中标日期(决标单上没有日期,无法判断预中标日期),更早于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6月17日。

 

    4.访谈解释是真的吗?

    带着疑问审计组访谈采购人员,未果,解释说按采购经理的要求做的单据.......

    审计组访谈采购经理,解释说是紧急采购,中标供应商备货来不及,由供应商之间调货.....

 

 

      5.揭穿真相

     审计组进一步扩大审计程序,发现第一、二次询价、合同签订日期跨度较长,与采购经理所述“物资需求紧急”不符。最后,在审计组强大的攻势下,审计组接到一匿名邮件,道出采购经理与鑫隆商贸有限公司内外勾结,借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合法供应商“越达公司”名义采购,伪造合同等原始凭证。更愚蠢的是,采购经理狗急跳墙,又伪造“越达商贸有限公司的送货单”代替“原“鑫隆商贸有限公司”送货单.....被审计抓了现形。

(备注:大型公司一般有非常严格的供应商准入管理机制,要增加一个供应商难上加难)

 

    处理结果

    ​1.审计建议移交司法程序;

    2.公司考虑由于采购经理后经审计说服教育,悔恨莫及,认错态度较好,及时退回不当得利,决定辞退之。此后无话。

 

 

 

    案例点评

   1.认真认真再认真。事出异常必有妖,发现蛛丝马迹,质疑每一笔异常交易;贸易公司?送货单?合同信息?

   2.转向转向再转向。检查法、访谈法、逻辑推理法(时间异常)相互结合运用。

   3.原始单据是关键。送货单?

   4.还原业务实质。以财务信息为起点,走出财务办公室,逼近业务;

   5.追根究底。查到不能查为止。有些审计伙伴,很容易被忽悠,往往不进一步探究对方解释的真伪。

   6.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审计伙伴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来源:快乐内审(唐鹏展)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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