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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投资基金的绩效审计风暴袭来
2021年04月09日

       自2019年9月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开始主动清理子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风向标已经开始转向。对于存量政府引导基金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进入清理、整顿和问责阶段。

       特别是去年11月26日国务院督查组对深圳政府投资基金点名批评以来,深圳市对存量政府投资基金的审计和整改工作一直处于进行时当中。

       最近,深圳市各部门和管理机构陆续公布了各自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基金绩效专项审计报告》(深审财调报〔2020〕7号),发现了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的四大共性的问题,值得其他各地政府投资基金提高警惕。

       部分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部分子基金设立、募资和投资进度缓慢

       部分子基金返投的深圳企业未在深圳开展实质性业务

       部分产业基金退出机制不完善

一、关于“部分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问题

       《深圳市政府投资基金绩效专项审计报告》指出:3 个主管部门管理政策性基金,未按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也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利于规范管理政府投资基金。

       前海管理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预算绩效指标库已建立产业引导基金绩效指标体系,目前正在制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续将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规范高效运行。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起草《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主管基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并于3月15日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试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关于“部分子基金设立、募资和投资进度缓慢”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市引导、鲲鹏和前海引导3支基金参投的子基金中,有8支设立推进缓慢。市引导、鲲鹏、天使、前海引导4支基金参投的子基金中,有129支募资和投资推进缓慢。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投资进度缓慢的93支子基金,我司已采取发函、约谈子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进度纳入绩效考核等整改措施。目前,48支子基金已全面完成整改、15支子基金已启动减资或计划减资、15支子基金投资进度总体较快、15支子基金投资进度低于时序进度超过20%。后续我司将继续督促子基金加快投资进度,并将投资进度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前海管理局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述事项,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对2支设立推进缓慢的子基金已开展清理工作,并通过采取发函、约谈管理人等方式督促相关基金管理公司落实整改,目前2支投资推进缓慢的子基金均已开展投资业务,后续前海金控将督促子基金落实整改要求,提高投资运作效率。

三、关于“部分子基金返投的深圳企业未在深圳开展实质性业务”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大数据审计筛查发现,有67家企业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税收,或总纳税额低于10万元,涉及投资金额11.25亿元。

前海管理局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上述问题,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采取约谈管理人、发函等方式督促1支子基金所投的4家企业落实整改,经核查,4家企业中除了1家企业不属于前海片区返投企业,其余3家企业均已在深圳前海开展实际业务,已缴纳社保和税款。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上述问题,我司采取了发函、约谈子基金管理人、实地考察等方式督促23支子基金所投的46家企业落实整改。经核查,6家企业已开始在深圳缴纳社保、2家企业因经营不善已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4家企业已确定为非返投企业、2家企业为特殊目的载体SPV、32家企业承诺将于今年在深圳开展实际业务,并缴纳社保及税收。

 

四、关于“部分产业基金退出机制不完善”问题

 

       审计调查报告指出: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在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深圳市商务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基金管理公司、财政资金代持方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了基金的主要退出量化指标:一是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农产品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模式,二是培育3个优质有代表性的服务社会民生的公益性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后,基金将通过股权转让、公开市场退出、到期清算等形式择优选择退出。通过以上退出模式,将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引导放大作用,规范基金运作,推动实现基金政策目标。

       以上是深圳市一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审计整改情况。而深圳市区一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也在开展之中。

       最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基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对外发布,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

       现将”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基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全文附在下文,供参考。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基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宝安区审计局2020至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宝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8月3日至9月24日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基金自成立起至2020年6月30日的管理运作情况开展绩效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引导基金注资和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经国资委批复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区财政局分别于2015年12月注资6.5亿元、2017年4月注资5亿元、2018年6月注资18.5亿元,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实缴到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公司累计决策投资基金11支,决策出资合计31.335亿元,实际投资基金8支,投资金额合计122,737.50万元。同时,引导基金公司直接投资区内企业4家,投资金额合计8,09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注资资金结余金额为169,165.50万元。

(二)引导基金所投项目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公司实际投资8支子基金和4家区内企业,总计获得分配的利润金额为2,578.51万元。其中,子基金项目获得分配的利润金额为2,524.87万元,股权项目获得分配的利润金额为53.64万元。

(三)引导基金参投子基金项目返投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参投子基金(不含瑞桐海洋基金)已实现对宝安区返投14.27亿元,惠及区内企业24家。

二、审计调查评价

       引导基金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杠杆、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各类子基金或直接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宝安区重点支持的产业、企业和领域,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引导基金公司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审计检查引导基金公司内部控制资料发现,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公司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引导基金未进行托管。

       审计发现,自引导基金设立至2020年6月,引导基金公司从未委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基金托管经验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11家商业银行开立了账户对引导基金进行存放和管理。

(三)引导基金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未报投委会。

       2018年4月至9月,引导基金公司作为区直管企业独立运营,其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上报区国资局审批;2018年10月至今,引导基金公司划入产业集团后,其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上报至产业集团,再由产业集团合并上报区国资局审批,但均未上报至投委会批准后使用。

(四)引导基金公司未将所投基金运营报告、审计报告及银行托管报告报至投委会办公室。

       审计组通过审查引导基金公司向投委会办公室提交的资料发现,引导基金公司虽向所投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收集了季度基金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基金年度运营报告及年度银行托管报告,但截至2020年6月30日,引导基金公司未将上述报告提交至投委会办公室。

(五)引导基金直投企业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的部分要素不全。

       审计组通过审查引导基金公司提供的深圳市鑫果佳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果佳源”)档案资料发现,鑫果佳源的出资证明书中无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名册中无股东住所、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宝安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问题,要求尽快建立并完善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制度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基金绩效管理;对引导基金未进行托管的问题,要求尽快按规定完成基金托管银行开立托管账户,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对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未报投委会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向投委会上报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经投委会批准后使用;对未将所投基金运营报告、审计报告及银行托管报告报至投委会办公室的问题,要求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将上述报告提交至投委会办公室,落实基金管理职责;对直投企业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的部分要素不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投企业提交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相关资料要素齐全完整。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宝安区审计局建议: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绩效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执行,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引导基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于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问题,已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基金投向、社会效益、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水平、信用情况等方面对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目前正在试行中;对于引导基金未进行托管的问题,已完成托管合作银行的遴选工作,并设立了托管账户;对于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未报投委会的问题,已向投委会上报2020年度日常经营费用开支预算;对于未将所投基金运营报告、审计报告及银行托管报告报至投委会办公室的问题,已将上述报告提交至投委会办公室;对于直投企业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的部分要素不全的问题,已责成鑫果佳源补充提供要素齐全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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