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财联社,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民事判决书显示,美团存在的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他外卖平台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外卖餐饮商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法院判决美团所在公司向饿了么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5.2万元。
这也不是美团第一次因为不正当竞争败诉,今年2月,浙江金华中院就查明美团平台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因此判决美团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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