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的定义及其表现形式 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根据《管理办法》的前述规定,工程挂靠的认定也有较为明确的标准。 挂靠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认定无效之情形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的诉讼情形及案例 案例要旨:工程经鉴定意见证明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就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的,法院予以支持。 结 语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事务多年的实际从业者们,应当知道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当知道法律对于借用资质从事施工行为的态度,其违反法律规则借用资质从事工程建设承包活动,就应当按照既有法律规则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中国司法案例网、山东东方百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