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公司员工在业务往来中廉洁自律,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修定本行为准则,特此公告。
一、对外行为准则
(一)不得私自收受来自业务方的各种形式的好处或回扣,对于确实无法推却的馈赠,必须请示上级领导(总监级以上),同时按照《礼品礼金收受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
(二)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接收业务方的款待应该受到限制,确实有无法推却的款待,向上级领导(总监级以上)报备后,员工可以接受来自业务方100块以内(含100块)的工作餐款待;
(三)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制度流程和授权外对业务方作出业务上或者其他方面的承诺和约定,如达成新合同或修改现有合同;
(四)当员工自己或者亲友与公司的供应商存在利益关系时,员工应主动向公司申报并回避;
(六)禁止员工以任何形式故意刁难业务方,不得言语攻击和辱骂业务方;
(七)员工不得私自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或者类似的业务,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欺骗公司,损害公司利益。
二、违规举报
对于违反以上准则的员工,知情者应向公司领导或风险管理部举报(举报邮箱:neikong@sanfu.com;举报电话:14759705733)。公司欢迎署名举报,对署名举报风险管理部将反馈处理情况,并根据情况给举报人以适当奖励。举报人需要保密的,风险管理部将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