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为弘扬优良作风,永葆清正廉洁,加强门店经营风险管控,保障公司及个人利益不受侵犯,现对《拉夏贝尔门店经营风险控制十条禁令》再次宣贯,请大家严格遵守。
《拉夏贝尔门店经营风险控制十条禁令》
第一条 违规网购
严禁员工未经公司授权,私自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公司货品或配合他人进行网络销售,提供货品来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违规内购
严禁员工通过利用公司福利形式内购商品,进行转卖,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三条 违规特卖
严禁员工在操作特卖的过程中通过私收现金赚取差价、延迟入机、虚报与第三方合作、虚报特卖场地费用、违规销售骗取特卖奖金等形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条 虚假销售
严禁员工为了达成销售目标,弄虚作假进行空销售的行为。
第五条 私收现金
严禁员工私自隐瞒销售,收取顾客钱款不上交或不及时上交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现金、红包支付、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形式。
第六条 虚假退货
严禁员工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在公司系统内违规操作退货的行为。
第七条 虚假盘点
严禁员工在盘点店铺或仓库货品时,不按照公司规定对店铺或仓库货品进行逐一清点,而是通过非正常手段虚构或篡改盘点数据。
第八条 虚假调拨
严禁店铺之间或店铺与物流仓库之间调拨货品时,只在公司系统内生成调拨单据,但实际货品并未发生调拨的行为。
第九条 虚假员工
严禁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时提供非本人身份信息入职,或虽使用本人信息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但从未真正在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十条 虚假考勤
严禁员工通过虚假指纹打卡、违规补签、代签、替他人打卡等方式伪造或篡改考勤数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