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 监督护航 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体现诚信合作、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2019年9月12日,由集团资材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共同拟定了针对供应商的《廉洁合作协议》。经董事局签批正式下发各地区学习并宣导落实,截止2019年10月10日,共有138家供应商与集团总部签署了“廉洁合作协议”,其他分子公司正在陆续签订中,做到100%覆盖合作方协议的签署。这不仅代表着正威的诚信经营,也代表着正威对伙伴的负责。 “知行合一,成就梦想“一直都是正威的核心价值观,不管是对政府、对社会、对客户、对合作伙伴、对员工,都要遵守诺言,说到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集团在关注业绩的同时,更注重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全集团致力于将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反腐败机制,引导供应商伙伴履行社会责任。这一方面有效促进了行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切实保证了高品质的落地,共同打造一个互利共赢的生态圈。 我们再次强调与供应商往来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利益,如有发现欢迎随时向我们进行检举。阳光采购,让监督护航。 ● 非工作餐以外的宴请、招待(工作餐的标准为午、晚餐每人每餐最高不得超过80元); ● 免费或象征性收费的旅游、休闲娱乐和保健消费;支付或变相支付其它个人消费费用; ● 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纪念品、购物券、奖金、贵重物品,或提供低于市价的固定、流动资产使用权等; ● 贿赂、回扣、佣金、中介费、利润提成、借款等; ● 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合伙经办向甲方供货的企业; ● 向甲方人员或其关系人以免费或者象征性投入资金或设备等形式,提供向甲方供货企业的干股(暗股)、红股等获利途径; ● 为甲方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 为甲方人员配偶、子女或亲属提供工作; ● 其他能使甲方人员或者关系人在采购过程中获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