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豁免权 对自身存在违规问题或参与营销人员违规的代理商,能主动举报或在公司问询时能主动向公司说明问题,公司将会视情节对代理商免于处理。 二、利益保障 对主动向公司投诉举报的代理商,其投诉举报内容涉及重大贪腐、舞弊问题并经监审查实的,公司将给与代理商利益保障,确保投诉人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三、资源支持 对主动向公司投诉举报的代理商,其投诉举报内容属实且涉及贪腐、舞弊问题经监审查实的,公司可考虑给与一定优质营销资源(含主动营销、培训等)支持。 四、特别保护 公司将专设“特别保护名单”,对主动向公司投诉举报或配合公司说明实际情况的代理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五、投诉举报奖励基金 集团常设投诉举报奖励基金,对主动向公司投诉举报或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监审调查取证,对案件查处起到强有力推动作用的个人,公司将按规给与现金奖励。 ● 一、欧派集团员工索要或接受代理商赠送财物、提供住宿或娱乐招待;组织或参与经销商赌博。 ● 二、欧派集团员工要求或配合代理商操作违规的事项,或联合终端人员从事有损集团利益及品牌信誉的行为。 ● 三、欧派集团员工伙同代理商或其他人员在终端违规招商、操纵转让价、拿商场、占商场股份;协助或诱导代理商通过办理各种形式的假转让。 ● 四、欧派集团员工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提供服务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 五、欧派集团员工徇私舞弊,倾斜营销资源致使区域营销资源分配不公,营销终端经营。 ● 六、欧派集团员工以各种理由在终端兼职或者安排亲人在终端商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