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提高员工及合作伙伴举报损害或侵害柒牌集团公司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加强对柒牌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监察工作,保证公司高效、规范、廉洁运作,提高监察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1.2 对本集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故意违规、重大操作失误,或发生在柒牌集团公司集团以外、但损害柒牌集团公司集团利益,以及柒牌集团公司集团有处理权的违规、违纪事项等行为,任何人举报并经查证属实、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和精神奖励。
匿名举报、个人职责范围内或受单位委托的举报、风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1.3为了有利查办案件和对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励,提倡以实名进行举报,柒牌集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 管理内容
2.1 奖金来源和奖励标准
2.1.1 柒牌集团公司风控中心为受理举报的专责职能部门,并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的事项。
2.1.2对举报案件的有功人员,参考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来源是举报事项挽回的损失或罚款,奖励标准如下:
2.1.2.1 举报提供直接线索并配合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5%、或按罚款额的15%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2.1.2.2 举报并提供直接线索、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10%、或按罚款额的3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2.1.2.3举报重大的、持续严重危害企业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助调查的关键立功人员,经查证属实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按挽回经济损失的15%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1.2.4以上奖金标准为参考值,具体由风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向集团提报方案审批确定。
2.2举报奖金的审批和发放
2.2.1 柒牌集团公司的监察举报奖金由柒牌集团公司风控中心根据调查确认的案例提议,每案奖励1000元以下的,由风控中心总监审批;每案奖励超过(含)1000元的,由风控中心总监审核,报柒牌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2.2.2 风控中心提议奖励举报人,要填写《举报奖励申请表》,后附风控中心的调查报告、调查人员关于举报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作用说明及相关证据。
2.2.3风控中心提议奖励举报人,应当在举报案例事件调查完全结束后7日内完成。
2.2.4举报奖励由举报人直接到财务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如举报人要求风控中心代为领取,风控中心可以凭举报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版)代为办理,举报人也可以要求采取其他比较安全隐蔽的方式领取。举报人在《举报奖励申请表》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领取举报奖金,逾期作放弃奖金处理。
2.3附 则
2.3.1举报案件受理人员或案件知情人员泄密致使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经济利益收到损害的,依照集团的有关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2.3.2 举报人不得提供虚假虚构的资料污陷他人,污陷他人构成污陷罪的,风控中心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3.3 集体舞弊行为,举报人属于舞弊集体成员,但调查确认举报人负次要责任的,在不触犯法律并退回不当得利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免于追究责任。
2.3.4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根据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贡献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2.1.2条执行。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由风控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柒牌集团风控中心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