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司员工、供应商和其他合作伙伴全面深度参与到晶澳集团反舞弊监督体系中,积极举报舞弊、腐败和职务犯罪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制定了《举报人保护与廉洁申报奖励管理制度》。奖励规定如下:
1对举报人的奖励
对于个人、供应商或合作单位举报,提供有关舞弊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情况,公司将根据提供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奖励。
对于提供直接有效证据举报职务侵占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类案件,最终被警方定性为刑事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万元,最终查处案值越高,给予奖励越高。
2对廉洁申报行为的奖励
对于公司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类(含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形式的资金)商业贿赂,及时主动向总部审计督察部进行申报备案并上缴所得的行为,将按上缴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以上,未尽事项请参照OA发布的《总部-审计-003-晶澳公司举报人保护与廉洁申报奖励管理制度》执行。
举报及申报渠道如下:
1、邮箱:antifraud@jasolar.com
2、电话: 010-63611911
3、微信: 廉洁晶澳(微信号:lianJieJA)
4、邮寄: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诺德中心8号楼 晶澳太阳能审计督察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