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鼓励内外部监督举报,营造廉洁诚信的商业环境,杜绝违法违纪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支撑公司基业长青;保护员工职业发展。 二、意义 1、人人严以自律,让守廉洁,讲诚信成为一种价值追求,成为一种自觉,汇集激发廉洁诚信的正能量。 2、营造风清气正的商业生态环境。 三、效果 1、相互监督,勇于暴露问题,阳光透明,腐败行为无处滋生。 2、树正气,行正风,队伍廉洁清正,受人尊重。 四、原则 1、零容忍原则:对违反廉洁诚信的行为“零容忍”,严格追究责任; 2、全员参与,举报有奖; 3、举报人保护原则。 五、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廉洁诚信行为 ①贪污侵占公司财产; ②受贿索贿,送礼行贿; ③挪用资金;泄露、出卖公司信息; ④盗窃公司财物; ⑤公司外兼职谋利; ⑥其他违反廉洁诚信的行为。 2、重大经营问题 重大决策失误,事故隐瞒不报,内部管理混乱等。 3、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行为 逾越流程,违反公司制度、行为规范等。 4、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六、举报要求 1、鼓励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的,可尊重其意愿,采取匿名举报; 2、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及违规事实;如有证据资料,也请一并提供; 3、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陷他人,一经查实,集团将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举报奖励机制 牧原集团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集团高效、快速查处腐败问题以及保障举报奖励的正确发放。奖励原则:举报事件涉案价值+举报动机=奖励金额 涉案金额奖励具体办法: 1、奖金标准 举报问题经集团审计部调查事实确凿的,将根据提供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1000-100000元不等的奖励。 2、奖金系数 根据举报动机进行公平正义评分,奖金乘以对应系数予以奖励。 举报动机评分: 公平正义:100-500分,奖金系数:1.0-5.0 个人私利:100分,奖金系数:1.0 打击报复:80分,奖金系数:0.8 3、不予奖励情形 (1)被举报的事实系集团审计部已经发现的; (2)被举报的事实系集团审计部正在查处的; (3)被举报的事实系集团审计部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 八、举报人保护机制 1、审计部须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提供资料严格保密; 2、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若举报人遭受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打击报复,请第一时间向审计部反馈。 3、回避制度:受理举报的审计人员与被举报人是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 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人的奖励,除征得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其姓名、工作单位; 5、违反上述规定的,从严从重处理,给予警告、黄牌、红牌处分,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