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日前,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滨州北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某某(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罚金五十万元。
◆本文来源:掌上滨州综合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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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日前,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滨州北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某某(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罚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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