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消息,三只松鼠再曝出两起商业贿赂案,两名员工双双获刑。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告,三只松鼠被告人产品中心经理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间,非法收受宁国市城南印刷厂、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业务单位所送钱款共188.54万元,并在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张某某被抓前,已被该企业涉嫌职务违法停职。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于已退出的违法所得188.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只松鼠另一名员工程某,同样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程某在担任“三只松鼠公司”鼠小野产品特种队队长和产品供应链中心辣条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回扣,共计530.24万元。 其中,被告人程某参与收受贿赂共计530.2万元,个人实际所得共计408.8万元,被告人程某兵、黄某参与收受贿赂239.64万元,个人分别所得60.7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为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黄某、程某兵分别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所退违法所得389.3万元予以追缴,已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蓝色宝马牌轿车一辆及被查封的方某名下位于芜湖市三山区房屋一套,予以追缴。 此前,三只松鼠原参谋部总监蒋某伙同员工童某将公司出售的废纸箱68万元占为己有,并且向行贿人索要现金和宝马车一辆,因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70余万元获刑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