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员工报警,称其公司法务徐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法院发票及诉讼案案号进行核销费用,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该公司系一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经营商用车的出租业务。当租车客户逾期未支付租金时,公司法务就会对客户提起诉讼,诉讼费由公司法务提前向公司申请预支,待法院出具案件受理发票后再统一核销。
然而,今年年初,徐某的上司发现徐某申请的诉讼费存在问题,于是将情况反映至公司督察部门。经公司查证,发现徐某有通过伪造法院发票来骗取诉讼费的嫌疑,遂报警求助。
根据公司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民警前往法院了解相关情况,确定徐某存在作案嫌疑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徐某交代,自己于2019年10月入职该公司,并担任法务专员一职,具体负责诉讼及诉讼案件的办理。入职后不久,徐某发现公司的诉讼费申请存在漏洞,于是动起了“歪心思”。他上网购买了刻章机和空白发票,私自印刻了2枚法院公章,接着通过公司平台申请诉讼费,等诉讼费到账之后,再伪造法院诉讼费发票及案件案号报给公司财务进行核销。
自2019年12月至今,徐某共虚构了100多起案件,骗取公司资金150余万元,其非法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日常高消费和网络直播打赏等。
目前,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江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