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察审计部查实:鑫**公司与科顺股份合作期间,存在违反采购合同,供应商品缺斤短两以及违反《交易廉洁承诺书》约定,贿赂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科顺股份按照合同及协议约定,依法解除鑫**公司的合作关系,并由该公司支我司违约赔偿金18万元。同时将鑫**公司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科顺股份在发展中坚守正道,拒绝一切不诚信,不正当获益的短视行为。我们深信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伟大的目标需要长期不懈的共同奋斗。我们追求与合作伙伴共同长期一起成长,顾全供应商、经销商、施工服务商、合伙人等各方面的合理利益,确保真正的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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