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挪用工程款。
2、利用废旧材料处理、工期奖、材料折扣等积攒设账外“小金库”,挪为私用。
3、在收取甲方工程款工程中,以如向甲方要垫资款利息则甲方不支付工程款为幌子,蒙骗领导签免收利息协议,从中收取甲方好处。
4、会计出纳同一人,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划转,最后做假账,隐藏部分投资收益,占为己用。
5、套取公款私分。
6、私分“小金库”。
7、私自占有废旧物资、报废设备处置款。
8、利用负责财务,私自越职责兼部分出纳,挪用公款。
9、盗取现金支票。
10、在送礼过程中,截流贪污。
11、利用出纳会计不分,开票、收款、记账不分,套开发票和阴阳发票等。
12、私刻印章、私设银行账户,收取营业收入。
13、购买虚开增值税票,抵扣税款,偷逃税。
14、工程收款不入账,支出不记账。
15、重复报账,公款私存。
16、利用采购业务虚开发票套取公款。
17、侵占管理预算开支的费用 。
18、截留贪污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19、违反财经纪律,开阴阳票据,截留销售收入,冒领费用报销和截留奖金和加班费。
20、坐支收款。
21、私自外借款项不入账。
22、以物抵工程进度款,并倒卖物资私占公款。
23、虚报费用,开支套取公款。
24、截留奖金。
25、截留材料支付款为私用。
26、收受外协合作单位好处费,为大额度资金支付调度提供便利。
27、利用假发票报销,套取公款。
28、私用开支列公款报销。
29、公款私存,侵占利息。
30、利用大额度现金支付,侵占公款。
31、个人大额借现金,久借不还。
32、利用出租业务,收款不入账。
33、开阴阳发票,截留应收账款。
34、伪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35、以支付材料款名义贪污公款。
36、开食堂开支字据、开白条抵账。
37、通过侵占项目食堂小卖部和处理废旧物资等收入建立“小金库”。
38、个人在财务借款列备用金,长期不归还。
39、收取客户业主支付款私存。
40、多写支付票据金额,实际少支付,中间截留侵占。
41、冒充法人代表签字和自制假公章伪造假授权委托书。
42、高息拆借,占有利息。
43、立虚假付款项目,侵占公款。
44、财务和材料勾结合计,开虚假发票报销。
45、财务制假账,侵占公款。
46、大量白条、收据及假发票入账,侵占公款。
47、严重违规借备用金。
48、会计出纳一人兼,实施舞弊,侵占公款。
49、重复领工资、奖金、误餐费,重复报销。
50、用“小金库”私发奖金。
51、重复填制工资会计凭证,侵占公款。
52、伪造经济业务事项,填制虚假发票冲抵现金。
53、报销应该个人承担的费用。
54、私刻公章,私开银行账户,侵占公款。
55、将公司资金转入私开银行账户,私自支配,资金体外循环。
56、随意支付、修改、报销金额和多报销现金支出。
57、采取涂改手段,变造会计凭证多报销。
58、大额多笔现金支付购买生产资料,从中舞弊,侵占公款。
59、未经分公司领导审批,对外私自借出生活费和个人借款。
60、未经领导审批对外支付款项,收取好处费。
61、不按照财务报销规定,白条做账和仅仅发票无验收资料证明做账。
62、仅仅支票存根做账无合同等证明材料违规报销。
63、自批自借、自报销餐费和出差补助。
64、用保险索赔款冲抵个人财务备用金。
65、私分客户业主支付的补助款。
66、转移和挪用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
67、冒领材料商尾款。
68、给付款单位开具收据与留存公司作账的收据填写金额不一致,贿赂对方分开开具两张支票,将其中一张支票占为己有。
69、违规对外提供信用证担保。
70、代理收取材料供应商材料款。收取好处费。
71、以中介名义套取公款。
72、转移项目工程收款。
73、隐匿财务凭证。
74、截留公司收入,建立“小金库”。
75、获取账外经济收入。
76、违反程序交纳税款,导致被骗。
77、办理银行存款转账,不经过领导批示,擅自决定存入某行,收取好处费。
78、收受贿赂,为分包方在工程款、材料款支付等提供方便。
79、收受贿赂,为特定分包方工程款支付谋取利益。
80、私分供应商退货款。
81、个人擅自决定私设账外账。
82、利用主管和经手本单位账外资金便利,私自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基金,进行营利活动,并占为己用。
83、利用支付分包工程款,套取公款,用于购买个人用品。
84、找借口让供应商重开发票,重复做账,侵占公款。
85、利用分包结算书重复记账,侵占公款。
86、利用结算书汇总数错误,多套取公款。
87、利用工资表汇总错误,多套取款。
88、私刻外协合作单位的公章,开具收款收据,骗取支付款。
89、借用公款,还个人银行贷款,长期挂备用金,久借不还。
90、擅自对外借款,付高利息。
91、收入不上账,虚列支付,侵占公款。
92、给某业主拖欠工程款签认虚假证明材料,收受贿赂。
93、代收分包工程款,获得好处费。
来源:内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