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以下迹象可能表明银行存款可能存在舞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被审计单位的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且与企业规模不相符,同时借款余额巨大,或者新增借款且承担高额利息,明显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5)被审计单位与银行签署特殊的集团现金管理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7)被审计单位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不符合通常可理解的逻辑;例如,被审计单位大额收支频繁的银行账户所在的开户行距离被审计单位路途遥远,并且未开立网银;被审计单位在业务经营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开设多个银行账户,且收支频繁;被审计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数量与类似规模的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数量差异较大,且缺乏合理原因;(8)被审计单位不能提供银行对账单或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表明可能存在舞弊风险;例如,银行对账单显示通常对公账户不会包含的信息,如“积分”信息;银行对账单的格式存在可疑之处,编号重复或不连续,或者同一对账单或不同月份的对账单字体不一致;银行对账单显示的账户余额及发生额存在可疑之处,如被审计单位定期存单标识为到期自动本息合计转存,在所审计期间定期存款已经到期,应该按约定将本息合计金额再结转下一期定期存款,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对账单显示的存款金额仍是最初存入的本金余额。
对于已确认的银行询证函,也需要注意可能存在舞弊风险。例如,被审计单位在银行询证函上的签章多数情况下是被审计单位的公章,并不是被审计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银行询证函的银行确认章存在错别字;银行询证函的银行确认章的业务性质不符合函证业务特征,如“收讫”、“转讫”等;银行询证函的银行确认章的字体异常、字间距异常等;银行的印章一般为三角形章、方形章、椭圆形章等形状,注册会计师应核对其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等单据上该银行加盖的确认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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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部审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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