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审计工作优劣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保证,它受审计客观环境的影响,并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
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需要良好的控制环境
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需要有良好的质量控制环境作为基础,具体的说,需要称职的审计人员按照规范的质量控制措施来完成审计工作。
(一)建立相关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在于审计工作规范化,通过健全并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强审计规范体系建设。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准则和操作办法的贯彻执行方面,要通过学习、领会和运用,使审计规范成为指导审计活动的指挥棒,在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影响和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
(二)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审计工作依靠审计人员实施,因此,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首先,应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时把握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分析问题、反映问题的能力。其次,提高审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培养复合型审计人员。第三,完善审计人员职责。审计组组长应负责对审计人员的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进行复核,审计组所在处室审计质量检查员和处室负责人应负责对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法规处应负责对审计业务文书代拟稿进行复核。
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该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
审计人员往往在审中阶段有较强的质量控制观念,而实际上质量控制应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移送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应将审计工作与质量控制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一)审前阶段深入调查,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1.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前要深入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职责范围、业务经营情况、会计报表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等,并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在审前调查阶段,应将调查结果形成记录,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内控制度、风险评估与重要性水平、分析性复合、审计抽样。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的,没有充分的审前调查,就难以制定出高质量的审计实施方案。切忌对调查掌握的情况不作认真分析,就作为制定方案的依据。
2.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整个审计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起着龙头作用。审计实施方案内容要有操作性,内容详尽、指导性强的实施方案必须要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审计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如何安排时间,如何组织力量,如何发现问题,如何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手段、技术和方法,在哪些方面出成果、求突破等。审计活动的实施要严格按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人员要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切忌随心所欲、仅凭经验和感觉,出现审计实施方案和具体审计实施“两层皮”的现象。
(二)审中阶段规范审计取证和工作底稿,审计日记内容应详细。
1.审计取证。提高审计项目质量要求取证规范。审计证据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形成审计结论的基本证明材料,它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计证据主要有: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证、公证或者鉴定资料等。审计人员一般职业习惯是重视前者,忽略后者,容易造成取证的相关性、充分性不足,因此取证时需广泛调查,取证要充分。另外,在取证记录等形成后,应由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员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核。
2.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规范化的审计工作底稿是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查出问题的所有相关事项及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的载体,不仅是形成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体现。审计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复核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因此,审计工作底稿应做到审计反映的事实准确、定性依据充分、处理依据适当。
3.审计日记。审计日记应按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逐事逐项记录。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审计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事项形成取证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审计事项在工作底稿中则不予体现。为了完整地反映审计人员实施项目审计的全过程,避免造成取证不到位或是隐瞒截留问题的发生,审计人员应逐日编写审计日记,记录审计的整个实施过程,与审计工作底稿一起作为审计实施情况的全面反映。
(三)审后阶段公告审计结果,跟踪决定移送执行情况。
1.审计报告形成。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成果的总结和最终体现,审计报告的形成,应经过充分的取证,以事实为依据。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要符合客观实际,对发现的问题,要揭示真相,分析原因,并在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2.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报告在经审计小组、法规部门、审计机关复核审定后,应向社会公告。审计公告的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对社会公众的公开,主要是涉及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审计项目;二是对被审计单位公开,主要是对审计目的、内容、处理结果、审计举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开;三是对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公开的目的是一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监督,另一方面让他们了解审计情况和审计建议,以使其更好地改进自身的工作。
3.跟踪落实、整理档案。在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批示意见、审计决定、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及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跟踪督办,作为巩固审计成果、扩大审计效果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同时,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与审计项目有关材料,做好审计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并建立被审计单位资料库。
来源:审计署 作者:张辉(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