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日趋规范和完善,基层审计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挖掘审计资源潜力,在组织形式和审计方式上不断实现新突破,特别是目前实施比较多的且又非常适合基层实际的“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类型的“1+N”审计项目,既满足了审计工作结果报告需要,又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了客观公正评价,真正实现了“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那么,基层审计机关如何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从审计理念创新层面领会和做实研究型审计、从审计内容方法实施位面拓展和深化研究型审计、从审计管理优化方面保障和推进研究型审计,将研究型审计贯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初浅认识。 (一)开展研究型审计,必须站在服务新时代国家治理政治高度。 研究型审计是调查研究与审计实践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产物,致力于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新时代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常态化“经济体检”、服务新时代国家和基层社会治理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研究型审计必须注重总结提炼、本质揭示、系统把握、发展应变和价值升华,力求形成的审计建议能够为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直接转化为政策措施。 如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职责和使命,研究型审计必须立足提升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切实研究好财政、金融、社保、农业、教育等部门单位审计对象;深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标、路径,推动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的揭示力度,保障发展和安全的统筹。 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部门和单位履行好职责,进行科学管理的决定力量。在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研究型审计,必须研究部门单位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一方面,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执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从近年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来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部门和单位的下属二、三级单位,对一些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不够全面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各级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在经责审计项目中实施研究型审计,就是把对政策、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作为审计的前置准备,把研究贯穿审计实施全过程。 (一)做实审前准备,着力掌握政策,拓展审前调查。 按照“必须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研究政策法规,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将吃透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规划和文件规章要求作为准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深入调研部门单位历史沿革、发展现状、改革方向,以及该部门的职责履行、业务运行、内控管理等,从其他检查监督部门等多渠道搜集行业动态等资料,及时掌握更加真实、有用、全面的信息,提前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计思路,提升审计精准度;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及重点等,做到既统筹兼顾又突出审计重点,为提升研究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打下基础。 针对具体事项和问题,查深查透,做到证据完备、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可行。对单个问题事项取证时,就要进行系统的思考,还要充分征求部门单位意见,揭示和反映问题时要往深里多思考一分、多研究一层,既要把原因了解清、分析透,还要厘清问题的责任主体,研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建议。在查出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典型问题解剖麻雀,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要善于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演绎路径做到整体把握、层层聚焦、锁定重点、揭示问题;也要善于透过审计发现的各类具体问题,按照“后果—原因—规制—政治”的归纳路径去分析表象、研究机理、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在现场实施阶段,结合疑点挖掘、问题核查、定性定责、成因分析、对策建议、信息组稿等工作环节及审计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式研究,注重横向联动,打通不同行业、领域,实现综合研究目标。 按照做实研究型审计的思路,坚持用政治眼光看待和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主线,对问题进行跨领域、跨行业、跨年度分析提炼,从部门在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和政治意图实现、部门政策目标和制度措施实施效果、部门单位重大经济风险以及领导个人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情况入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聚焦当前阶段性热点工作,结合审计项目实施情况,通过调查研究研判,形成单项要情专报或汇总审计要情,实现由揭示微观问题向服务宏观决策的跃升。 认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对于被审计单位内部,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相关政策或者法律法规,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调整意见或者建议。坚持与人大监督、党委政府督查、纪检监察、检察等多部门开展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共享监督成果,深化审计成果转化,加大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处理和追责力度,对屡审屡犯、屡教不改的部门单位,开展研究分析,进行专项治理,为促进党委政府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贡献。 (一)防范风险,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研究型审计的开展,对审计证据、审计定性等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对每一层级的质量控制责任实施清单式管理和考核,促进审计人员树立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建立适应信息化条件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同时审计机关可以对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研究和审理提前介入,确保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在出具征求意见书和审计报告等正式文书前,组织开展审计业务专项办公会,严把审计业务质量关。 在研究型审计中,通过钻研部门单位业务流程、多来源采集比对数据、针对性采取数据分析策略,可以在配备少量审计人员的情况下快速筛查出大量疑点线索,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审计外调现场核查提供支撑。要以省或地市为主建立大数据审计中心,健全省域或市域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增强对财政、公安、人社、民政、国土、水利等部门业务数据的运用,健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利用数据分析手段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这是我们开展研究型审计的需要。由于审计业务人员主要业务集中在财务、审计、经济、计算机等领域,建设和完善本地域行业智库,借助外脑拓展我们的视野,开发我们的思路。可以在项目组建初期就引入专业的智库人员,必要时也可以调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为审计项目每个阶段的评价、分析做出相应的协助,保持研究方向的正确性,提高审计效率和性。 (四)学习提能,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审计人员要做到“能查、能说、能写”,这是研究型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财务审计能力,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驾驭能力的基本要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负起责任,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完善机制,抓好落实,建设研究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定期与审计干部交流,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审计机关,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推动审计干部积极研究政策、钻研业务,使研究成为审计人员的理念和自觉,并切实做到研以致用。(陈红林 张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