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活动 > 行业资讯
沉迷网络赌博 侵占公司二百余万元获刑三年
2022年10月25日

       10月25日,平邑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此案由平邑县法院院长邱金山担任审判长,平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玉伟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放

       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在平邑某置业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房屋销售及相关物业费用催收工作。期间,其将催收的楼盘售房款、小区楼房尾款,收取的小区车位费、燃气开口费、暖气设施费等款项2696860元,采取销毁收据存根的方式据为己有,后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事发后,刘某某用平邑县东阳社区房产折抵赔偿了平邑某置业有限公司53万元的损失。2022年5月24日,被告人刘某某主动到平邑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平邑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22年8月24日向平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平邑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法院裁判

       平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作为公司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公司售房款及物业费用,采用收入不记账,销毁收据存根的方式,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刘某某主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公司部分损失,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犯罪事实,平邑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被告人刘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刘某某退赔被害单位平邑某置业有限公司2166860元。

法律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应正确区分单位财产和个人财产,切勿将单位财产当作个人财产使用,切勿挪用、贪污、侵占单位财产用作他用。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抵制金钱诱惑、杜绝侥幸心理、敬畏法律法规,切莫沉迷网络赌博、不顾法律后果。

来源:平邑县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分享到 :
6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