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TCL发布《2022年反舞弊通报》。2022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13宗,其中24人被开除,7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通报》公开了典型案例,以下为《通报》全文:
TCL 2022年反舞弊通报 为贯彻落实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关于“定规则、划红线”和“杜绝跑冒滴漏,严惩贪污腐败”的指示精神,坚决捍卫TCL核心价值观,TCL 2020年修订发布《TCL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特别强调“TCL十条红线”为不可触犯的行为内容,并印发《TCL员工利益冲突申报管理办法》《TCL员工收受礼品处置及奖励管理办法》等廉洁核心制度。 对于违法乱纪、触犯“红线”、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TCL秉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严厉采取开除、移送司法机关、内部公开通报、录入企业反舞弊联盟“失信员工”信息系统等惩处措施,让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022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13宗,其中24人被开除,7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为严明纪律,开展警示教育,现将2022年典型案件集中通报如下: 一、L公司被职务侵占案同案人苏某(供应商实控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8月,继L公司原CEO郭某、高级经理陈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后,该案同案人L公司原供应商北京某公司实控人苏某因协助上述二人合伙侵占公司资产,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H公司四名员工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4月,H公司王某松,伙同公司另外两名员工周某、王某田,盗窃公司价值约40万元的物品。案发后,该三人退回了其所盗窃的大部分物品,并赔偿公司损失4万余元,但仍涉嫌盗窃犯罪。目前,该三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松、王某田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周某在案发前已离职),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H公司吴某甲2022年6月偷窃公司物品,涉案金额约21万元。公司报案后,成功追回部分被盗物品,协助销赃人员吴某乙(非公司员工)被一并抓获,吴某乙向公司退回了部分钱款。吴某甲、吴某乙因涉嫌盗窃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现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吴某甲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三、Z公司H事业群一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Z公司H事业群陈某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财物。2022年9月,公司发现其犯罪行为后立即报案,陈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占财物均被追回。 四、T公司两名员工涉嫌盗窃罪已被开除,一人被起诉 T公司杨某某,于2021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利用维修工作上的便利,在公司车间拆卸工控电脑配件并带出公司变卖处理。案发后,公司报案处理。目前,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现已移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T公司李某某多次利用周末车间不加班的间隙,盗窃公司价值4.2万元的锡渣,并变卖处理。公司查实其犯罪事实后,已报公安机关处理,并成功追回损失4.2万元。李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五、H公司一名员工违规收受供应商好处费触犯红线被开除 TCL审计监察部在审计H公司某项目时,发现H公司员工耿某某对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失察,并违规收受供应商礼金礼品。调查期间,耿某某将所收受的现金和礼品折款上交公司。因配合调查、积极退赃,且涉案金额未达立案追诉标准,耿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同时,取消涉事供应商深圳某甲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和另一涉事供应商深圳某乙公司一并列入合作“黑名单”。 六、S公司K事业部八名员工多次收受供应商贿赂触犯红线被开除 S公司K事业部陈某某、王某涛、孙某、黄某某、张某某、韩某某及田某、王某鹏等八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供应商提供的购物卡、红包等财物,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供应链管理中心联合法务部、审计部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条款的行为进行追责,收取廉洁违约金。 七、S公司Z事业群三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触犯红线被解除劳动合同 S公司Z事业群鲍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违规修改商品销售佣金比例、违规发放会员积分、违规发放优惠券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S公司Z事业群刘某某、练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违规发放积分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鲍某某、刘某某、练某某等三人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解除劳动合同,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八、P公司一名员工因工作失职被开除 P公司胡某某经办采购业务存在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引入关联企业承接不同采购业务问题;存在项目招标或寻质比价过程“串标围标”问题;存在物品物料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等问题,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胡某某因工作失职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九、S公司两名员工涉嫌违规关联交易触犯红线被开除 S公司T事业部甄某某未如实进行个人利益冲突申报,其亲属设立的公司未经批准与T事业部发生关联交易。甄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S公司Z事业群傅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亲属名义注册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违规操作虚假工程,套取公司价格资源,严重侵害公司利益。在公司开展个人利益冲突申报时,未如实申报关联公司信息。傅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上述案件所暴露的问题教训深刻,值得警醒。请各产业及员工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既完善制度、健全流程、强化执行,防患于未然,又加强警示教育,杜绝跑冒滴漏、严惩贪污腐败。 欢迎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通过TCL举报邮箱对TCL员工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TCL科技举报邮箱:jubao@tcl.com TCL实业举报邮箱:tmtjubao@t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