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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问责制度 (附问责调查申请表、申述表、审批表)
2023年01月03日

  1、目的

1.1为进一步规范行为,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保护公司利益,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减少、避免行政过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高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3、职责

3.1董事会向下属公司总经理问责、总经理向其下属、中层干部问责。

3.2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或考核组织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在董事会、总经理等不履行问责时,可直接组织问责。

3.3公司组织成立调查组,核实相关事实,提交调查报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审计人员,提供所需的各类资源。

3.4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问责和执行最终处理决定。

3.5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不履行职责时由股东组织问责,监事不履行职责时,由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组织问责。

4、内容

4.1问责原则

4.1.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4.4.2从上到下、各级问责。谁任命的人员谁负责问责。

4.2问责对象

4.2.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

4.2.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部长级以上。

4.3问责的方式

4.3.1经济处罚

4.3.1.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与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并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进行赔偿。触犯国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全额索赔。

4.3.2行政处分

4.3.2.1通报批评

4.3.2.2警告

4.3.2.3记过

4.3.2.4记大过

4.3.2.5降职降级

4.3.2.6免职

4.3.2.7辞退开除

4.4问责的内容及参考标准

4.4.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

4.4.2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按照损失的额度进行处罚。(见表1)

1:

损失范围

处罚标准

损失<**

记过

**≤损失<**

记大过

***≤损失<***

降职降级

损失***

免职或辞退

 

4.4.3擅离职守,导致工作延误,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损失的额度进行处罚。(见表1)

4.4.4不执行或软对抗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会会决议,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延误战略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额度进行处罚(见表1)。

4.4.5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免职。

4.4.6非法窃取、出卖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降级或免职。

4.4.7由于管理疏忽,安全意识淡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视影响范围,给予降职降级、免职或辞退。

4.4.8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万以上(含100万),免职或辞退

4.4.9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骗取荣誉,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处分。

4.4.10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职降级处分。

4.4.11岗位职责明确规定的重大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给予警告处分。

4.4.12岗位职责明确规定的重大工作事项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

4.4.13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其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4.4.14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

4.4.15所负责的战略专项或工作计划、目标指标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4.4.16违反公司其他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员工奖惩条例》执行。

4.5问责的程序

4.5.1问责的确立

4.5.1.1当有要问责的情形发生,股东、董事会、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都可发起问责,填写《问责调查申请表》并按程序审批后启动问责程序。

4.5.1.2对董事会的问责由股东、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发起,由股东委托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负责;

4.5.1.3对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的问责,由股东、董事会发起,由股东委托董事会负责;

4.5.1.4对董事、总经理的问责:由董事会、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发起并由董事会负责问责的相关事宜;

4.4.1.5对公司中层、下属经营班子成员的问责: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初步核实,并抄送董事会、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备案,确立问责。

4.5.1.6对公司审计组织领导的问责:由公司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并负责问责。

4.6问责调查

4.6.1问责确立后5个工作日内审计监察组织牵头组建调查小组开展调查;

4.6.2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的,可向组织调查的主管领导申请延长至30个工作日;

4.6.3调查结束后调查小组须向组织问责的主管领导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4.6.4问责主管领导收到调查报告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决定,并由主管领导签批。

4.6.5问责对象如果为董事会、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则由股东审批。

4.7问责处理

4.7.1股东、董事会、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总经理对调查小组的处理意见审批后,由调查小组出具最终问责处理决定。

4.7.2相关职能部门按问责处理决定执行。

4.8问责的申诉

4.8.1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申诉。

4.8.2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复议,并向原负责问责的主管领导征求意见。

4.8.3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根据复查、复议报告和原负责问责的主管领导意见,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4.8.4二次问责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结果,不得再次申诉。

5、文件引用

**奖惩制度》

6、附录

6.1问责调查申请表

6.2问责申诉表

6.3问责处理审批表

 

 

问责调查申请表

       填写日期:                                               编号:

被问责人姓名

 

 

职务

 

问责事由

 

 

 

问责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需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问责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提请问责人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调查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调查部门主管领导批示

 

 

 

                                  签名:

 

问责申诉表

                                                           编号:

申诉人姓名

 

 

职务

 

主要申诉事项

 

 

申诉人:

不服理由

 

 

申诉人:

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复查结论

 

 

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

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处理意见

 

 

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

原问责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监事机构或考核部门负责人批示

 

 

签名:

 

问责处理审批表

填写日期

姓名

 

部门

 

职务

 

问责事由

 

 

 

签名           日期

调查情况

 

 

 

签名           日期

调查小组处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问责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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