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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认知误区及常见风险
2023年02月06日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双方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比较明确,一次包死,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很多人有个误解,觉得“总价合同就是一口价咬死,不再变化”。无论总价和单价合同,都能变化,只是变化的形式不一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

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划分为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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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要去买一头猪,该怎么算钱?

1.单价合同版
我:老板,这头猪怎么卖啊?
商贩:20元一斤
我:这一头多重啊?
商贩:过个秤嘛,500斤。500斤×20元/斤=1万元
注:通过单价×数量的乘法形式得到合同价,就是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版
我:老板,这头猪怎么卖啊?
商贩:这头猪1万元。

3.区分“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不在于价钱是否可变!
很多人有个误解,觉得“总价合同就是一口价咬死,不再变化”。
无论总价和单价合同,都能变化,只是变化的形式不一样。

比如,10天前做了以上的约定,10天后猪长成了550斤,猪肉涨价了,成了30元/斤。那按照不同计价方式的约定,算成交价就不一样了:
固定单价合同:20元(单价不可变)×550斤(数量可变)=1.1万元
变动单价合同:30元(单价可变)×550斤(数量可变)=1.65万元
固定总价合同:按1万总价算,不变化。
变动总价合同:1万×110%(变化幅度已经达到了约定可变范围。)

所以,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可变,而在于变化形式,总价合同是在总价上进行幅度变化,而单价合同是在单价或数量上变化后,再做乘法。

总价合同的常见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市场颇受欢迎,众多发包人比较青睐这种相较于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成本加酬金等比较简化的结算方式,且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诸多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不过作为话语权明显处于弱势的承包方,即使要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一、承包方在报价时,一定要明确固定总价具体是针对什么的总价固定是发包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还是工程要求、标准、范围、规模及功能等,固定总价所对应的标的是否已经明确无异议?特别重要的是,一定要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避免漏报、错报项目。尤其是发包人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一定要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逐一比对,认真核查,一经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之处,应及时书面要求发包人把遗漏项增加进来。务必防范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风险。

第二、一定要确保发包方提供的是施工图,而非草图和方案图并同时要求发包方给予一定的时间踏勘现场和编制投标书,及时通过询标要求发包人明示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地方,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将来发生争议作为证据。同时,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即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一时间计算、审核工程量,相互比对结果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

 

第三、在和发包人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包干的范围譬如在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约定固定价款的风险承受范围为百分之十,超过此范围应该调整,如何调整等。此举可避免出现过大的风险,造成承包人无法承受,导致严重亏损甚至破产。


以上三个方面仅是防范风险的冰山一角,实践中,工程量清单漏项还是比较常见。工程量清单漏项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或承包人疏忽,遗漏了施工图纸中包括的部分工作内容。因此,承包人除了上述几点外,还应在施工合同中尽可能用“暂定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暂定施工范围”有弹性空间的表述。(由于建设工程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图纸不尽完善、工程量清单不能达到和施工图纸完全一一对应的情况下,用诸如“暂定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的表述更有利于承包方,把不确定的风险转嫁到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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