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
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划分为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假如你要去买一头猪,该怎么算钱?
1.单价合同版
2.总价合同版
3.区分“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不在于价钱是否可变!
比如,10天前做了以上的约定,10天后猪长成了550斤,猪肉涨价了,成了30元/斤。那按照不同计价方式的约定,算成交价就不一样了:
所以,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可变,而在于变化形式,总价合同是在总价上进行幅度变化,而单价合同是在单价或数量上变化后,再做乘法。
总价合同的常见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市场颇受欢迎,众多发包人比较青睐这种相较于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成本加酬金等比较简化的结算方式,且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诸多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不过作为话语权明显处于弱势的承包方,即使要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一、承包方在报价时,一定要明确固定总价具体是针对什么的总价固定,是发包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还是工程要求、标准、范围、规模及功能等,固定总价所对应的标的是否已经明确无异议?特别重要的是,一定要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避免漏报、错报项目。尤其是发包人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一定要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逐一比对,认真核查,一经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之处,应及时书面要求发包人把遗漏项增加进来。务必防范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风险。
第二、一定要确保发包方提供的是施工图,而非草图和方案图,并同时要求发包方给予一定的时间踏勘现场和编制投标书,及时通过询标要求发包人明示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地方,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将来发生争议作为证据。同时,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即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一时间计算、审核工程量,相互比对结果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
以上三个方面仅是防范风险的冰山一角,实践中,工程量清单漏项还是比较常见。工程量清单漏项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或承包人疏忽,遗漏了施工图纸中包括的部分工作内容。因此,承包人除了上述几点外,还应在施工合同中尽可能用“暂定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暂定施工范围”有弹性空间的表述。(由于建设工程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图纸不尽完善、工程量清单不能达到和施工图纸完全一一对应的情况下,用诸如“暂定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的表述更有利于承包方,把不确定的风险转嫁到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