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东方希望宣城区负责人何某军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何某军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6月29日宣城市中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在铁证面前何某军终于认罪认罚,已经被押入监狱服刑。
何某军案跌宕起伏,从2016年8月东方希望集团总部对其违规行为调查算起,今年已经是第7年。何某军曾经因诈骗犯罪坐牢,没有吸取教训,机关算尽太聪明,坐在高管位置上大肆舞弊,将优秀公司拖入亏损边缘,在东方希望“加强打击”专项行动中被列为1号案件。集团对舞弊零容忍,守正创新,积极参与依法治国建设,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宣城公安机关持续的努力,何某军利用职务权利舞弊背后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从民事诉讼到公安立案,7年来何某军一直在挣扎,但终究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东方希望1号案打虎行动,在拼搏年取得成功!大道向前,征途向好。宣城公安不负“企”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在建设长三角中心现代化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宣城实践的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出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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