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伊利集团发布2023上半年反舞弊通报称,集团审计部共计查处典型舞弊事项75起,主要集中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费用、隐瞒利益关系参与业务往来谋取私利、内外勾结盗窃牟利、相关方合同诈骗等方面,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58人,涉及管理责任追究的167人,对7家舞弊相关方予以终止合作并录入黑名单。其中舞弊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6起,涉及内部员工14人、相关方6家。并公开了出具判决结果的3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包含两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前员工杨某某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以分红款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收取供应商“干股型”受贿违法所得1063万元,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1063万元。
前员工唐某某任某区域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下属共同收取经销商钱款合计4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48万余元。
结合《2021年度中国企业员工舞弊犯罪司法裁判大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非国受贿罪的相关数据,本文将与大家探讨如何做好供应商、经销商管理。
最大受贿来源:供应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来源包括供应商、购货方、经销商、同事。与伊利集团披露的两起案件一致,经统计,报告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要来源是供应商,占比51.98%;来源于经销商的受贿案件位居第二,占比26.59%。
最高受贿金额的行为模式:引入供应商流程中收取好处
报告将各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具体行为做了梳理和归类,其中,“结算货物数量、价格时为交易对手谋取不当利益”是最为常见的受贿原因。而在受贿的平均金额方面,“引入供应商流程中收取好处”的金额最高,为108.29万元。
最需要警惕的岗位:管理人员
报告同时统计了各种不同的非国受贿行为所涉及的平均金额、受贿方式、涉及的岗位职业等,结合行为人的岗位来分析:销售人员倾向于索取好处费,采购人员更多为供应商在订单价格和数量上谋取不当利益。而管理人员各类受贿的行为模式分布较为均衡,作为舞弊高发岗位中的“全能位”,应当引起企业重视。
根据我们多年的实务经验及对历年报告的分析总结,入职年限大于五年的人员,其平均受贿金额远超入职年限较短的人员。这是因为随着入职时间增加,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职位和工作都趋于稳定,开始接触重要的交易或往来,也就有了行受贿的条件。再结合上述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做好供应商管理,并加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舞弊意识,是企业防范员工受贿的重要抓手之一。我们建议:
从内部来看,企业应当优化岗位职责权限设置并建立轮岗机制,对贪腐高发的岗位所涉账目进行定期财务审计,以能及时对企业异常的交易数据及时进行分析;
从外部来看,重视反舞弊条款的约定,对内部制度进行补漏,具体来说:供应商或经销商在入库之前,进行详尽的准入的审批及背景调查,并与其签订相应的反舞弊条款廉洁承诺、披露与配合调查义务等,供应商条款的约定可简可繁,关键在于量体裁衣,至于这些条款该如何拟定,我们将在后续的文章中展开分析,此处不过多赘述。而在供应商或经销商入库、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之后,应当定期进行关联关系排查,并反复更新情况。
近年来,国内大量民营企业持续并定期发布对舞弊案件的处理结果,显示了企业对打击内部舞弊行为坚决的态度。作为企业经营者、内控与反舞弊从业人员而言,在看到这些“热闹”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其背后这些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公司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上的问题,并及时作出调整,以有效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