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安踏集团廉洁监察宣贯大会于晋江举行,来自该集团多品牌及采购多层级等部门负责人700余人参加会议,百余家供应商代表在现场签署了《诚信廉洁协议》,共筑反腐防线。 作为国内体育用品龙头,此次,安踏集团进一步升级反腐防线,将反腐从集团内部向外部供应商推进。 “诚信是我们的底线,也是我们的坚守。安踏集团对腐败行为始终是零容忍的态度,不管职位有多高、合作有多深、对公司的贡献有多大,对腐败行为会一查到底。”安踏集团执行董事、联席CEO赖世贤表示,将持续强化内控防线和反腐监督及查处力度,不断完善供应商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完善公司制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由内及外,此次宣贯会是安踏集团继今年6月召开零售大区监察巡视大会后,首次面向全类目供应商伙伴进行大规模集中廉洁监察宣贯大会。 现场,三位供应商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和维护安踏集团在反贿赂和反腐败方面的政策,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与安踏集团共同营造诚信、廉洁、规范的商业环境。” 当日,安踏集团还特别邀请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全瑜,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对典型案例深度剖析,引导参会人员引以为戒、心存敬畏,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反腐不是一个公司,一个部门的事情,是整个行业和整个社会的事情。只有全行业共同参与,腐败才没有立足之地。”安踏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安踏要和合作伙伴一起互相监督,互相合作,打造廉洁,公平的市场环境。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陈金龙表示,有别于以往“家丑不外扬”的做法,近年来,不少民营企业主动对外发声反腐,同时加大反腐力度,甚至将上游有供应商也纳入反腐范围。“安踏作为龙头企业带头反腐,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有利于推动整个行业、供应链企业共同构筑良好的商业环境,意义重大。” “反腐需要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加强自律和相互监督,共筑诚信道德防线,携手营造廉洁清正的营商环境,共同推动事业可持续发展。”赖世贤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踏集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管理措施和确保内控落地的各项制度,包括《检举政策》《反贪腐制度》《审计监察制度》《集团商务赠礼管理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管理问责制度》等各项制度流程。 “在体系建设上,我们强调风险防控的三道防线,对于重要业务敏感岗位,我们梳理了流程和对风险(包括舞弊风险)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手段,由业务负责人作为第一道防线的负责人签署责任清单,明确管理责任。”安踏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此次大会上安踏集团与百余家供应商代表签署《诚信廉洁协议》为例。该协议修订后,对贿赂行为、公平竞争、责任承担进行了详细界定,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违约赔偿金最低百万元。 数据显示,2022年,安踏集团还举办13场反腐专题宣讲会,覆盖多区域、多品牌、多事业部共计4万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等新型技术也被应用在企业反腐中。记者了解到,随着大数据的防范应用,安踏在不断完善安踏集团的智慧风控系统。 “通过风控策略判断异常,不断优化策略,使得策略更加精准,使得舞弊的空间颗粒度变得很小,一旦发生更容易发现。“上述人士表示。 近年来,民营企业反腐动作层出不穷。 2021年4月,比亚迪通报“反腐典型案例”,多名员工因贪腐被自查;2020年8月,蓝思科技原董事长助理郑秋丽收受供应商贿赂554万余元,一审判刑7年……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长发认为,近年来,随着国内民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把反贪腐作为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内控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陈金龙表示,民企反腐力度加大也与发展规模、阶段相关。“企业规模大,涉及环节多,对管理能力要求提升明显。因此,民企反腐不仅仅是反腐本身,也关系到管理能力提升和体系架构升级。” 如今,包括安踏集团在内,越来越多中国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安踏集团方面表示,在安踏集团发展战略规划中,ESG占有重要地位。在国际主流ESG评级体系中,反腐败、反贿赂均是公司治理板块中的重要指标和重要议题。 “民企反腐的重视源于企业意识到腐败对企业生存有着破坏性的影响。”安踏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腐败对企业的影响有三个层面。一是直接经济损失,如财务损失、产品和服务质量损失、客户权益损失;二是企业形象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企业不被认为是走正道的企业,失去合作伙伴的信任;三是也是企业内部文化信念的坍塌,这会伤及企业根基,造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丧失。” 不仅如此,有不少大众认为,企业内部人员贪腐损害的仅是企业主、企业老板的利益。 陈金龙对此予以反驳。“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大众单纯认为的,属于企业主这个单一自然人,而是社会公共组织。”陈金龙解释道,企业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落在企业员工头上,可能就是企业因内部腐败最后经营不善,进而造成员工工资欠发放、分红减少等相关利益受损。反腐实际上保护了民企健康经营,也保护了职工的权益。” 一直以来,大众对于反腐的认识多集中在公职单位及国企领域,而对民营企业反腐的认知有限。 就在上周(7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特别针对民营企业反腐的相关法条做了修订,拟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安踏方面表示,上述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同时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企业方面表示欢迎。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长发认为,企业反腐是“世界性的难题”,而民企的反腐难度也远大大于国企。刑法修订案对民营企业的相关利益予以保护,意义重大。 陈金龙也表示认同。“刑法实际上对反腐早有相关的条例。但这次特别对民营企业反腐做了修订,在法律层面突出了对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的保护力度,有利于进一步震慑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帮助民营企业推动反腐工作。” 文章来源:产业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