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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希望集团】某班长上班吸烟还索赔20万,法官怎么判?
2023年08月15日

       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前提!《东方希望处罚条款管理标准》中规定,未经允许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厂区及在生产厂区内携带香烟,无论吸烟与否,均予解除劳动合同。

       东方希望包铝公司李某军身为班长,在公司工作十多年,多次学习企业制度,却对集团安全要求置若罔闻,公然在现场吸烟。员工将其吸烟的照片发到东方希望监察微信公众号举报,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并按照合规程序,解除了其劳动合同。李某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20万元。

       公司向包头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官在审理时,严格依法进行了庭审调查,确定了李某军现场吸烟的事实。李某军为车间班长,对现场作业负有监管责任,其在生产厂区吸烟的危险行为,可能给企业、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李某军明知在厂区吸烟将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仍抱有侥幸心理,给公司正常生产活动及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法院判决包铝公司解除李某军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无需向李某军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0.4万元”。李某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视公司安全标准、规章制度,终将自食恶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纪违规,置大家的安全与公司权益不顾的人,是不会占到便宜得到保护的。安全绝不妥协,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工作——我的责任!

来源:东方希望监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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