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及其他任何知情人举报腐败行为,并依照举报人保护和奖励规定,予以严格的保护和高额的奖励。
一、举报范围 1.贪污、腐败、欺诈、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公司员工或其亲属索要或接受外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回扣、手续费和其他好处等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反廉洁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外单位行贿、盗窃、侵占、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向我司员工或其亲属赠送礼金、礼品,提供宴请、食宿、洗浴、按摩、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或其他违反廉洁合作协议、损害我司利益行为。 二、举报人信息保密及保护 1.举报人可通过匿名邮箱(例如用非本人邮箱等)、电话提供有价值线索;调查过程中,可用匿名邮箱、电话与调查人员联系,双方无需见面;领取奖金时,举报人可提供任何银行账户(包括非本人账户)。 2.对主动向我司举报其腐败信息,或在被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且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涉案外单位,我司有如下措施: (1)对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外单位,我司将继续保持合作,同时减轻或免除对应违约责任。 (2)对意向建立合作关系的外单位,根据其资质情况、业务性质、举报内容等,保留或优先提供合作机会。 (3)在调查过程中,涉案外单位积极配合调查或主动提供新的有价值线索的,我司将减轻或免除其对应违约责任。 3.严禁公司员工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和其他提供线索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理,违法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的奖励 1.举报人提供有效证据举报贪污、腐败、欺诈、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根据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案件金额等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2.案件金额包含经查实的涉案案值、相关人员或单位缴交和退赔给我司的财物、案件查处给我司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案件查处支付给我司的违约金等。 3.奖金计算基础金额(K1)为第2点“案件金额”包含的各项相加之和,但各项中存在重合的须扣除重复计算的部分。因一个案件引出的其他多个案件,统一按一个案件计算。每个案件的奖励金额(K2,税后金额)具体如下: (1)K1<2500时,K2=2*K1(单位:元,下同); (2)2500≤K1<6250时,K2=5000; (3)6250≤K1<25000时,K2=K1*80%; (4)25000≤K1<100000时,K2=(K1-25000)*26.666%+20000; (5)100000≤K1<300000时,K2=(K1-100000)*10%+40000; (6)300000≤K1<600000时,K2=(K1-300000)*6.666%+60000; (7)600000≤K1<5000000时,K2=(K1-600000)*5%+80000; (8)K1≥5000000,K2≥300000,具体金额由我司总裁决定。 四、如何举报更有效 1.明确被举报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等,如能提供工号更佳。 2.准确反映事件详情,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情经过、涉及金额、主要证据等。如有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供。 3.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