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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2023年09月14日

为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取及保管行为,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机关事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原则,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订书机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或办公专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专门购买。

 

2、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人员采购实行双人双岗制,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兼任。

 

3、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4、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科室工作人员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本科室领导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直接办理领用手续。

3、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4、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第五条 领取的优盘、鼠标、硒鼓、订书机、计算器等物品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制。 
  
第六条 加强办公用品日常公开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办公用品出入库数额和各使用业务处室领取情况。

第七条 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资产管理员保管,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第八条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九条 充分发挥办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长尾夹等反复使用。

第十条 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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