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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直播打赏手机店长“监守自盗”,法院:构成职务侵占罪
2023年09月13日

对于一名店长来说

保障店内财产安全本是其应尽之责

但店长利用其自身职务便利监守自盗

那就真的是家贼难防了

一手机体验店店长

因深陷网络直播打赏无法自拔

将歪脑筋动到了自己负责的手机店内

手机体验店店长深陷直播

于是打起店里手机主意

        2022年2月底至2023年4月间,被告人林某由某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上海A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工作,因其表现突出、业绩良好,后经A公司安排,在一大型商场某品牌手机官方体验店担任店长一职。

        林某每个月收入不低,底薪外加提成有近7000元。然而,林某却自甘堕落,沉迷网络直播打赏,因为缺钱用将歪脑筋动到了手机店内。他通过微信向专门从事手机买卖的“黄牛”发布了私售店内手机的信息,再通过微信、电话接取订单,私自从公司仓库拿手机去卖,并将款项予以侵吞。

        任职期间,其利用经手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通过微信以成本价80%的价格低价出售公司手机,或以POS机无法使用为由欺骗客户,让客户直接将购买手机或配件等钱款转至其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其中,林某已销售的部分手机、配件仍显示在库,部分则在公司销售系统显示已“现金收款”。对于“现金收款”部分,林某在每月与A公司财务结算时,将后收取的销售款充当上一月的现金收款金额。尝到甜头后的林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接二连三将店内手机、配件拿出去贱卖,同时侵吞现金收款,所得又全部用于网络打赏消费。

        2023年2月至4月,被告人林某不再与A公司财务结算现金收款金额,并将35万余元营业款予以截留。经认定,销售系统显示在库但实际已销售的手机及配件等商品价值50万余元。被告人林某侵占公司财物达85万余元均用于个人挥霍。

        自觉纸包不住火的被告人林某最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相关损失。

法官说法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林某利用从事手机店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类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还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培训,上岗后加强监督考核。

        任何职业从业者都应时刻警醒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忠于自己的职责本业,做到了然于心、诚然于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是创造财富的正确途径,切不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妄想不劳而获,逾越了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崇明法院·上海崇明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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