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招标采购,在监察审计中重点关注如下6大要素,这也是国企在招标采购中需重点注意的地方:要审查采购计划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不合理,会影响企业的预期效益,甚至会造成资源浪费。另外还要审查采购计划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资金是否落实,有没有对采购价格进行过市场调研等。对那些通过市场调研无法获得价格信息的,则应根据采购物的成本组成内容,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合理测算,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要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合并、分类,能集中采购的绝不零星采购。另外,如果采购时间选择不当,将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增加企业的仓储成本。采购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每种方式各有特点,采取哪种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以获得合理的采购价格。这就需要在审计时,较多地运用经验、知识来具体分析判断,避免在选择采购方式过程中受人情关系、私心杂念影响。采购方式选择得当,不但可以加快采购速度,而且还可以节约投资,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消耗。在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选择要制定一个严格的标准,将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招进来,将不符合我们要求的剔出去,以保证支付合理价格的同时,获得较好的质量。对开标过程进行审查主要是为了禁止开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审计监督时,应特别注意对招标文件和评议标准的审查,看有无漏项问题,有无表达不清和不合理的问题,有无责任不清问题,有无与国家法规、政策不一致的问题,还应该注意有无招标者内定中标者或向投标者泄露标底,评标过程中有无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问题等违规行为。开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会改变招标采购的意义,应予以高度重视。
五、“合同怎么签”,即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对采购合同草本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它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的环节。合同是获得合理采购价格的法律保障,对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采购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审查采购合同的各种数量标准,控制采购合同供货数与期限,减少货物库存量和资金占用额,以加速资金周转;审查是否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提高采购合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以保证及提高合同履约率;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等性,如质量标准、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验收方法、付款方式与期限、运输中的责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有关约定等都要明确具体;审查双方意见表达是否明确,有无意思理解上的偏差,合同中有无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措辞。六、“如何验收和结算”,即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与采购商的资金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该保留质量保证金的项目是否按规定保留了等等。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它也关系到采购活动的成败。即使以上环节,无懈可击,如果验收手续不严格,也有可能导致采购活动的失败,给企业带来损失。有的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供应权后,在供货时采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软、硬件的配置水平,降低服务质量等手段,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损害企业利益。所以应严把验收关,对于重要的采购活动,审计人员应亲自参与;对于专业性很强的采购活动,还可以继续聘请参与采购工作的专家来验收,从而保证质价相符和采购活动的成功。
具体而言,审计内容包括:物资采购内部控制、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招标、供货商选择、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物资保管、结算付款以及物资采购期后事项等。
来源:内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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