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部近期接到举报,集团子公司宿管员陈某、保安员王某向劳务公司介绍普工并收取劳务公司介绍费提成,经多方调查取证,确认举报内容属实,陈某、王某存在收受劳务公司介绍费提成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较大。
公司根据《国光集团投诉举报管理规定》第6.2条规定,奖励该案举报人五千元,以资鼓励,希望全体国光人积极向内审部举报身边的违规违法行为,为公司保驾护航。陈某、王某收受劳务公司介绍费提成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国光集团员工违纪失职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属于“严重违纪失职行为”。经研究决定,公司处理如下:
1、根据制度对陈某、王某作开除处理(列入永不录用黑名单),并扣除其当月全部绩效奖金,责令退回违规所得;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2、对涉案的合作商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第七章“反商业贿赂及承诺”的行为,按合约严肃处理。
请广大员工、合作商引以为戒,树立红线+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合作协议约定,与国光一同抵制和监督违约行为,携手共同发展!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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