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经审理查明,嘉兴工厂原电气主管曹某、采购员胡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项目中行使建议权、指定权及透露底价等方式,收受三家公司好处费并平分,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外,曹某还具有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两人收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举报方式:
邮箱|hstousu@hoshinesilicon.com
电话|18368380929
微信|hstousu
来源:廉洁合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