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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希望集团】上任当天就被警方带走的于某朋判了
2023年10月31日

       东方希望养殖板块拜泉富强育肥场筹建组长于某朋,去年7月调任新的职位,然而就在他上任当天,却被警方带走。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认定于某朋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于某朋曾是一名工程师,后来升任筹建组长。2020年5月到2022年5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施工单位好处费9.5万元。随着权力的增大,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竟然忘记了集团的廉正要求。尽管2022年3月看到集团发布禁止与供应商有经济往来的相关通报,于某朋却没有悔过自新,而是“运用”舞弊三角型理论,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和安慰——他事先编造好一个还钱的故事,串通供应商逃避法律制裁。然而这一行为却让他彻底陷入了违法的深渊,成为集团养殖板块第一个被判刑的总经理级干部。

       《东方希望廉正五条》,是衡量员工是否坚守企业诚信底线的标准;《东方希望反舞弊六项禁令》,旨在警醒员工不要触及法律的黄线。任何越过法律的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于某朋咎由自取的故事,值得每个人深刻反思。

来源:东方希望监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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