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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集团巡视审计:4方面15项问题逐条整改清单
2023年11月24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责任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思、践、悟”四个步骤明确责任,指定1-2名班子成员提前学习思考,做好重点发言准备,在党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交流心得体会,提出贯彻落实建议,经班子集中讨论后,按照“四个有没有”的要求抓好落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年深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重点学习了新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二是主动融入“双区”建设。针对集团“十四五”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不够的问题,集团党委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横琴和前海开发开放等重要讲话精神,修订完善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南方科研创新中心、待核准核电项目、粤东海上风电项目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加快“双区”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彰显央企政治责任。
三是加大聚焦主责主业力度。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非核产业,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差”的问题。集团党委坚决落实国资委“两非”剥离工作要求。同时完成节能与环保产业整合,解决生物质业务与环保产业协同不足、单独培育成本较高等问题,强化产业协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是千方百计消除安全隐患。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电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个别核电基地因冷源引起的核电停机停堆,党委常委带队开展核电运行管理安全大检查,持续把冷源安全作为检查重点,针对发现的隐患共制定82项整改措施,确保冷源安全。同时与外部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深入开展海洋致灾物研究和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广泛吸取内外部经验教训和良好实践基础上,完善新建核电厂冷源设计规范或导则,从设计源头提升冷源固有安全性。
2.针对“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总部组织与管控体系改革。集团党委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开展集团总部职能管控专题研究,深入分析职责不明晰、管理不顺畅等问题。研究制订《总部组织与管控体系改革方案》,聚焦总部核心职能、健全顶层运作机制、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开展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理顺管理关系,打造战略型总部、价值型总部,为各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增量价值。
二是提高对非核板块重视程度。明确将非核产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大额资金运作、重要改革方案等提升至集团分管领导研究,制订《集团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方案》,加强产业布局顶层设计,明确各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和路径,将非核产业和核能产业一体推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健全非核板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成员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完善非核产业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在二级企业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完成职业董事长调整,不再设职业董事长岗位。全面推行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照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修订完善干部选聘制度,将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纳入集团党委管理干部序列,二级企业专职董事、外部董事聘任事项均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将有关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董事会和党委会集体决策。
3.针对“高质量发展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非核资产质量。开展过“紧日子”、法人压减、亏损企业治理等工作,积极改善非核资产经营状况。制订实施集团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方案,通过业务整合与改革创新,提升非核产业集中度,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是着力解决海外项目亏损问题。深入分析海外项目亏损原因,从改善设备可利用率、提高项目产能、提升项目发电能力等方面进行整改。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依规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开展存量项目中长期经营前景分析,加强对境外市场环境、电价机制研究,制订境外各区域投资管理导则,为后续开发项目提供参考。
4.针对“科技创新战略支撑力度不够,科技创新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核电科研体系。批准实施《集团核电科研体系专项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院、设计院、苏州院的定位与分工,厘清科研、设计、运行等业务边界,让三院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更好支撑集团科研战略目标实现。
二是优化战略专项管理机制。采用“项目制、团队式”运作方式,加强战略性科研项目管理。通过公开选聘项目负责人,签订战略专项合约书,压实科研攻关责任,按照“长周期、大合同”配置资源,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自主权,提升运作效率。
三是改进科研管理流程。优化科研工作启动节点,缩短科研任务研发启动时间;召开集团科研管理改进研讨会,明确提升科研效率改进方向,形成专项行动台账,在落实承研单位责任的同时,减少不必要和不增值的管理流程节点,给予承研单位更大的自主权。
四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为激励科研人员,加快解决群厂重大技术问题、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依据国资委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在科技型公司实现中长期激励全面落地。
五是加强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研究制定集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院士自主培养的中长期规划,实施专项引才政策,加大引进集团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力度。加强科研生态圈合作,与多家高校和科技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联合建立研究院、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方式,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六是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集团“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远景目标》,加快建设南方科研创新中心、长三角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着力解决科技创新基础薄弱,带核实验设施缺乏问题。
5.针对“落实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力度。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两非”“两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完成处置任务。2021年完成“两非”“两资”两项任务均超过国资委考核目标。
二是加强“三项制度”改革。2021年集团各级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占比达到100%。完善二级公司年度干部任期考核方案,明确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通过综合试用期考核、任期考核、转岗等多种措施完善干部“能下”机制。
三是加强“XXX”字号管理。对假冒“XXX”字号企业进行清理和分阶段诉讼,其中对一部分单位提起诉讼,另一部分待取得“XXX”驰名商标认定后再提起诉讼。优化集团内部字号管理,在新设法人、资产并购及处置等流程中添加“XXX”字号使用授权审批环节,确保字号使用合理规范。加快取得“XXX”驰名商标认定,利用工商信息系统等平台进行反查,形成字号管理长效机制。
6.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应对资金损失及法律风险。系统梳理出险领域诉讼案件,积极稳妥推进案件处置,2021年结案率达到70%,下一步将推动2022年内全部结案。
二是加大金融风险管控力度。除集团内上市公司的价值管理需要外,暂停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针对个别投资亏损、基金损失、债务存在风险等问题,通过内部组织机构调整、业务运作优化等措施,持续改善经营情况;与交易方制定资产置换方案,并在适时启动法律诉讼维护集团权益;与平台公司签署债务清偿之框架协议,通过债权打折兑付等方式解决问题。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反腐败工作需要持续加强”的整改情况
7.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集团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照《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把“三个责任”清单中的班子成员“共管担责”责任规范为“一岗双责”,并纳入到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中,从“三个责任”调整为“两个责任”,与党内法规和国资委党委的主体责任清单保持一致,明确党委履行27项具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党委书记履行5项责任,其他党委常委履行4项责任。
二是制定管党治党硬指标。在制定集团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集团战略焦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修订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每个季度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编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指导文本,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必谈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标准文本准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并签字,经党委办公室审查签字、党委书记批准签字后再召开会议,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谈业务多、谈全面从严治党少的问题。
三是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巡视指出的“小金库”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严格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视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组织各成员公司对“只问责中层或普通员工,对主要负责人不问责或人为轻处理”问题进行自查并全面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集团党委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实施细则》《集团纪检系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形成一体监督合力,加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刻反思近年来子企业“一把手”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惨痛教训,对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一把手”提醒约谈作出硬性规定,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谈话。被谈话领导书面记录谈话内容,双方签字确认,谈话产生的行动列入集团督办系统跟踪落实,同时作为下年度被谈话公司党建工作改进的输入。
五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具体要求,推动班子成员通过检查指导分管单位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到布置工作既谈业务也提管党治党要求;完善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在年底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须对照自己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逐项报告、改进提高。
8.针对“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细化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电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措施,在220个专项监督任务基础上,细化补充65个监督任务,持续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在建核电项目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加强对层层转包、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建立集团党委与纪委会商机制,对于在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纪委通过会商机制及时向党委通报,提出工作建议。
二是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做强集团、做实基层、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要求,结合深化改革实际,加强集团纪检队伍建设。开展成员公司纪检工作部负责人公开选拔工作,进一步充实集团纪检干部人才资源。针对有的企业信访案件多,但长期零执纪零办案问题,集团纪委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检查指导,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消除零执纪零办案问题。
三是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坚持内外培训相结合,持续提升业务能力。面向集团全体纪检、巡视巡察干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纪检业务培训班,选派基层纪检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参加监督执纪综合业务培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抽调成员公司纪检业务骨干到集团纪委参与问题线索核查、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以干代训,在实战中补短板、强本领。
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对车改不规范问题开展排查整顿,追回个人应缴费用。同时修订《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管理规定》,完善用车范围和收费标准。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排查整顿,追回个人应缴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车辆各类费用管控。
二是严查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礼品。修订完善《纪念品管理规定》,从定制、采购、领用、出入库等各方面加强管理。全集团开展纪念品管理自查自纠,并进行抽查,未发现异常情况;修订完善《集团业务招待工作标准》,明确规定严禁采用变通、隐蔽等手段采购纪念品。
三是严肃整顿“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对存在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搞特权的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在全集团开展文体设施特权专用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领导专用、特权使用”再次发生。将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作为集团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震慑。
10.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投资并购领域自查自纠。从目标筛选、中介选聘、尽职调查、风控、投后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剖析收购过程中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标的资产价值虚增典型问题。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两名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其中一人移交司法处理,一人给予开除党籍和除名处分。
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针对单一来源采购比例偏高问题,发布“集约化采购范围”“有无其他供应商”等审核要求,通过投用“供应商智能推送系统”、扩大集采、完善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等措施,杜绝不合理单一来源采购,进一步有效降低单一来源采购比例。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排查,对涉事人严肃处理。为避免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招投标,集团实行招投标管理全流程电子化,风险识别智能化,评标场所全封闭管理、评标专家系统自动抽取等措施,对规范招评标管理筑牢“防火墙”。
三是完善授权管理。通过调整产业布局,约束个人权力等方式,完善授权管理。规范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成员公司高管薪酬激励管理办法》,调整薪酬审批权限,明确子公司高管薪酬事项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前,由党委会前置审议。
(三)关于“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1.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将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纳入集团党委管理干部序列。
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干部考察专项整治,研究制定《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集团干部考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集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干部考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子企业对照《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和整改。
三是开展“近亲繁殖”“裸官”专项整治。对照《招聘与调配管理制度》,确保干部在集团范围内亲属人数符合规定。全面梳理集团公司和各子企业全级次境外机构(项目)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严格落实国资委境外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和“裸官”专项治理要求。
12.针对“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交流及返聘。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集团各公司党委管理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制度,完善干部交流任职相关规定,加强干部交流任职,做好交流任职安排;研究制定《集团退休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清理退休返聘人员。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组织开展集中填报专项培训,进行动员部署,强调纪律要求,并对照报告表逐条讲解填报规范、易错易漏点及政策规定;编印《填报指南》和《自查清单》,安排专人辅导,开通咨询热线并对重点人群重点提醒;对不如实报告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坚持从严要求和实事求是原则,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认定标准。
1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指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党建基层联系点制度,参与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党委常委到基层党建联系点讲党课计划。督促各成员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由本级党委审批发布,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一岗双责”。
二是开展二级以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政治面貌信息核查。推动二级成员公司党委通过核查档案、调查问询等方式,对下属控股独立法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面貌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做到每名班子成员的政治面貌清楚、入党时间清楚、政治立场清楚。
三是开展冷源问题反思和整改。对冷源问题处置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问责,责令相关公司召开冷源问题专题会议,对冷源问题再次进行深刻反思,相关的四个党支部作专题发言,谈思想认识、标准执行、能力建设和底线思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基层党支部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深层次原因,对整改方向、行动进行再次检视,制定改进措施19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划定集团党建考核红线底线。研究制定新版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增设“合格否决项”,将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三年以上发生较大亏损、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出现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形列为红线,实行“一票否决”;召开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宣贯会,讲清楚党建考核硬约束,树立党建考核从严从实鲜明导向,把党建考核“指挥棒”立起来。
五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标兄弟央企换届选举良好实践,抓好集团第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应换尽换,指导子企业召开党代会补选委员,加强基层党委建设。开展“空白班组”专项整治,向存在空白班组的成员公司发出《关于解决空白班组问题的提示函》,推动子企业公司采取培养发展新党员、输送调配优秀党员、优化调整班组设置等做法,消除空白班组问题。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4.针对“整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应招未招、采购流程倒置”问题整改。组织各公司对采购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发现2015年巡视整改以来,“应招未招”及“采购流程倒置”等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得到改进,问题数量逐年减少,但仍未完全遏制。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将通过依法可不招标项目强制备案、采购监管平台智能识别、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紧急采购、不定期通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等措施杜绝此类问题重发。
二是推动完成审计署审计报告指出的金融板块违规业务整改。对审计署发现的问题再次开展全面“回头看”自查工作。针对市场化金融业务项目出现逾期形成不良资产的问题,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措施;针对某项目资产尚未清零,存量项目出现逾期、基金跟投股权份额未完成转让的问题,部署4项举措,计划2022年内完成。
15.针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巡视整改监督机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分工、监督举措、工作机制等内容,并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即知即改,整改到位。改进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修订发布《集团纪检系统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突出监督贯通融合,强化问责要求。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制度,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集团党委管理干部日常监督和组织考察的内容。加强职能监督联动,用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机制,巡视、纪检、审计、人力资源、财务等各监督主体及时通报监督发现的巡视整改有关问题,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开展问责。
二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建立巡视成果运用跟踪台账,定期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对账。组织对十九大以来的被巡视党委开展巡视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情况摸底,建立需要“举一反三”共性问题清单,在成员公司的巡视整改运用上述清单,对合同商务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核心能力建设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巡视整改指导督导标准和巡视整改不力负面清单,如出现负面清单的情形则移交集团公司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内容节选自国资委网站公示通报信息,原文链接: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588072/n2591770/n2591772/c23367487/conte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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