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防
第一季度监管机构处罚案例
建立健全晶澳内部控制体系,以案促防,内审部整理了资本市场监管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对上市公司因内部控制缺陷处罚案例,将重点总结如下:
一、资金活动 01 海外子公司在银行账户及网上银行的日常管理、资金付款的授权及审批、内部资金调拨存在缺陷 案例:深圳XX公司部分海外子公司在银行账户及网上银行的日常管理、资金付款的授权及审批、内部资金调拨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情形。 处罚:责令改正 02 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 案例:成都XX公司内控执行不到位,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 处罚:书面警示 03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失效 案例:某公司违规转出自有资金虚构客户销售回款、存在大额第三方销售回款且无合理依据,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失效。 处罚:出具警示函 04 募集资金使用及监督不规范 案例: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亿余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经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中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不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等方面执行不规范,公司未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使用过程。 处罚:责令改正 二、采购业务 01 采购预付款支出不符合公司制度要求 案例:成都XX公司内控执行不到位,发生多笔大额预付款支出且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金额30%,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预付金额不超过30%的规定不符。 处罚:书面警示 02 存货管理不规范,采购交易无对应单据 案例:2018年至2022年期间,广东XX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公司产生25笔工作服采购交易,其中9笔合同合计金额1900万余元找不到对应的入库记录以及相应的物品领用单,也无法匹配实物。 处罚:书面警示 03 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按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 案例:安徽XX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按照内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 处罚:责令改正
三、销售业务
01 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
案例:成都XX公司内控执行不到位,存在少数客户业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实际账期超出合同账期等情形。 处罚:书面警示 02 未制定销售返利的规章制度 案例:安徽XX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销售返利的规章制度,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书面警示 四、人力资源 01 人员离职未妥善交接 案例:广东XX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时未妥善交接,导致公司上市之初至2021年5月以前的大量资料缺失。 处罚:书面警示 五、合同及财务资料 01 会计凭证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 案例:安徽XX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会计凭证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 处罚:责令改正 02 合同及财务资料管理不规范 案例:北京XX公司合同及财务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合同未签署日期、部分合同及验收单未保留纸质原件、部分验收单只签字未盖章等情形。 处罚:书面警示 六、投资者关系 01 多次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 案例:浙江XX公司存在多次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督促提醒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后,仍存在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 处罚:书面警示 内审部会持续关注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聚焦业务关键风险和问题频发领域,梳理业务风险清单。 举报渠道 晶澳审计委员会提醒您,如您身边发现任何腐败或者舞弊事项,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随时和我们联系: 1.扫描二维码直接举报 2.晶澳官网右上角点击“廉正晶澳” 3.电话:010-63611911 4.钉钉:“晶澳太阳能”组织-工作台-廉洁举报 5.Q Q:3476840246 6.微信:廉洁晶澳(LianJieJA) 7.邮箱:antifraud@jasolar.com 8.信件: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8号楼晶澳审计委员会(收) 晶澳鼓励员工实名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根据举报线索的有效性等,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