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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如何预防及应对企业舞弊?
2024年06月03日

       企业舞弊案件频发、舞弊手法层出不穷,这不仅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企业舞弊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合规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如何预防企业舞弊?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并没有实施舞弊的防范措施,也没有相应的负责舞弊防范、识别、调查和应对的组织,一旦出现舞弊现象,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熬过这一次危机,又要面对下一场危机的可能,这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所以,企业需要构建舞弊防控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舞弊事件的发生。

      1、完善舞弊防控合规管理体系。“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企业要高度重视构建完善的舞弊防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对舞弊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健全的企业制度,包括反舞弊管理制度、企业廉政文化制度、以及员工执业道德培训制度等一系列舞弊风险防御机制。且管理者应当以身作则,建立诚信、公开的工作环境。

       2、建立有效的舞弊举报制度。40%的企业员工舞弊都是通过内部举报进入调查的,这个数字甚至是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发现舞弊的3倍,所以,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对于企业在早期发现内部舞弊行为至关重要。企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有效处理举报、投诉事项,不仅能对“不规矩”的员工起到威慑作用,同时对于企业而言,这是发现和预防舞弊极为有效又低成本的方式。

      3、对企业舞弊“零容忍”。企业对员工舞弊风险的管控,不仅要有舞弊风险防御机制,还要有对员工舞弊行为的惩戒机制。企业建立舞弊惩戒机制不仅是企业对舞弊行为的一种态度,而且有助于减少舞弊行为发生,对其他有舞弊冲动的员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所以,企业必须要不留情面地处理一切舞弊行为,要向潜在的舞弊者传递一个信息,舞弊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包括法律制裁、赔偿企业损失、断送职业生涯等等。

 

二、发现企业舞弊该如何应对?

      在“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治理新形势下,企业面对舞弊发现易、查处难,固定证据难上加难的窘境,该采取什么措施,如何应对?

      1、严控知密范围。企业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员工存在舞弊行为,在初期应当秘密进行,由法务、监察、合规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小组,案件信息知情范围应仅限于负责人员、调查人员及协助人员等,不宜被无关人员知悉,避免打早惊蛇。防止案件还未査实,相关涉案人员已经建立攻守同盟,相互包庇、串供等,致使调査陷人僵局,无谓增大案件调查难度,甚至导致调查无果而终。

      2、先外围后中心。在实践中,为了减小对关键人员突破的阻力,通常需要遵守先外围后中心的查处思路,由外而内,先收集固定外围证据,梳理案件脉络,寻找关键点。如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异常之处;通过审计、外围访谈等收集更多证据,循序渐进,等时机成熟后,一举突破,避免过早暴露,相关涉案人员伪造、毁灭证据,甚至辞职,让调查处于被动位置。

      3、重视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合法性。证据是反舞弊调查中的关键,不少舞弊案件查处失败,究其原因,多是证据收集的及时性或合法性出现问题。在实践中,调查人员在先期调查中,应对发现案件的线索及相关证据尽早的进行固定,避免错失固定原始证据的最佳时机。其次,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证据合法性的问题,如非法取证,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导致员工反戈一击,对此提出控告,企业有可能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涉嫌舞弊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涉嫌舞弊的员工在接受调查时,企业该如何处理其劳动关系?是否可以因其涉嫌舞弊而将其解雇?是否可以以严重违纪而将其辞退?如果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又不能来上班,这期间的工资又该如何算?

      这需要根据刑事案件的进度分情况讨论。

      1、调查初期

      根据《劳动法》第25条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所以,在调查初期如果企业可以举证以上内容,是可以与涉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又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不能举证上述解约依据的,可以根据案件调查需要,暂时将涉事员工调离岗位,但不宜变更其薪酬水平。

      2、刑事调查阶段

     员工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是羁押类的强制措施(如刑拘、逮捕),就不能履行劳动义务;如果是非羁押类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可能无法出差出境,对原有工作造成重大影响,也可能导致其无法胜任工作岗位。

     (1)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员工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时,如果员工因为强制措施不能正常上岗的,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如果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2)调整工作岗位

      当舞弊员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时,如员工能够正常上班,一般认为单位无权阻止员工回到工作岗位,亦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可以在不调整薪资水平的情况下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出差为该岗位重要条件或基本条件的,涉案员工因取保候审而不能出差,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 舞弊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25条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因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7条(因犯罪情节轻微等)免予刑事处分。但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商团队、商业合规观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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