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商业活动中,佣金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报酬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禁止作为合法的劳动报酬的佣金,但是在实践中,利用佣金这种合法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却非常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1)佣金支付关系只发生在经营者与中间人之间。
(2)中间人具有合法的中介资格。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间人必须具有从事中介业务活动的经营资格,如果不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而进行该项服务,其收入所得不属于合法佣金,而对于向不合法的中间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者,则可能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3)佣金的支付方式必须是公开的,并且在账目上反映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
(4)佣金是合法的劳务报酬。
(1)回扣发生在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而佣金只能是销售者或者购买者向中间人支付,而不能是中间人向买方或卖方支付,否则有可能构成回扣。
(2)回扣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手段,而佣金则是一种合法的劳务报酬。
(3)回扣只能从销售的价款中退回给购买者,而佣金可以由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从自己的利润中支付给居间人。